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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要不要留他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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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8、要不要留他一命? (第1/3页)

    ()    88年要参加奥运会之前,他想起了一件事情。

    前世88年他在福田煤矿挖矿。

    第二年夏天,矿上发生了矿难,死伤惨重,他险死还生,残了一只脚。

    矿难的原因不是天灾而是**。

    历史书上说,资源丰富的地方容易滋生**,富田也一样。

    为了避免矿难发生,在奥运会之前,他借口接到乡亲们的反应,称富田煤矿有问题,请丁雷去调查一下。

    丁雷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可没等到他上交调查报告,顾猛便出了事。

    于是他把这事交给了金超毅。

    金超毅听说是顾猛出事之前交代的事情,用一种叫做雷厉风行的速度办了。

    在丁雷的调查中,发现富田地方一团糟糕,其中牵扯了县上六位当家人,其中就有上位副县的赵宏,还有升位副所的赵军。

    85年赵军去了富田之后,有赵宏罩着,他平步青云,没过三年混成了副所长。

    他管辖的地方正是富田矿区。

    这算是一个肥缺。

    赵军在任上肆无忌惮收黑钱,帮矿上遮掩问题。

    矿上领导借着他的关系,又把赵宏拉下了水,叔侄两个一起黑了。

    而赵军的问题更严重一些,他不仅乱搞男女关系,还喜欢动用私刑。

    一次喝醉了酒,他失手打死了一个涉嫌强歼的嫌疑犯。

    县上一窝黑,嫌疑犯又是外地人,没有了被告,此事被压下,没有掀起一点风波。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金超毅得到了调查材料之后,立即地上交到了纪检部门。

    纪检部又下派到了西川,部门老大在红头文件上写了六个字:从严从快从重。

    上面有了指示,西川本地哪敢拖延。

    用了不到一个周的时间,富田六位当家部被隔离审查,矿上领导抓,煤矿暂时关闭,通过安检之后才能重新开工。

    当时就有人吐出了赵军的事。

    没用半年时间,判决就下来了。

    赵宏丢官去职,判了五年。

    赵军情节很严重,他醉酒打死了人,虽然事后调查,那个人确实犯了强歼罪,算是死有余辜。

    但是他收黑钱、作风问题,还乱动刑打死了没有被定罪的人,情节很恶劣,数罪并罚,属于可杀可不杀的范畴。

    通过赵佳的关系,赵军的父亲赵泰找到了金超毅求情。

    法律大不过人情。

    金超毅听说赵军是赵佳的亲侄子,顾赵两家又有仇,看在赵佳的面子上,可以留赵军一命。

    可顾赵两家有仇,要不要帮忙?

    金超毅一时犯了难,想了想有了决定,要是顾猛醒不过来,看在赵佳的面子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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