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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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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二章 挖坑 (第2/3页)



    ,后来要换子弹。

    这个时代当地的牧民都是有枪的,边疆的牧区成群的野狼,没有枪很危险,甚至还组织过大规模的打狼行动。

    有了子弹也不行,不过丁磊也没急一点点的接触,慢慢和当地的牧民也熟悉了,偶尔牧民的牛羊在进监狱的牧区丁磊也不扣留了,让牧民赶走就算了。

    需要酒肉就自己花钱买,丁来搞来酒肉从来不自己吃独食,都是带着跟自己一起放牧的一个零星犯吃喝。

    这个犯人叫吴启明,北方人是个抢劫犯,一个严打本来是几年的刑期,判了十五年发到了边疆的劳改农场了。

    这家伙虽然现在也是零星犯很自由,可还是一肚子怨气,对这个判决很不满,满嘴抱怨。

    每次喝完酒都跟丁磊说自己冤枉,还有很多的牢骚话,说出去就杀了当初判自己的人,还有谁、谁、谁、曾今得罪过自己,自己出去了一定要弄死他们。

    丁磊不在扣留牧民的牛羊换子弹和酒肉了,改成花钱买了。

    当初办零星犯花了五千块钱,丁磊还有两千块钱。

    现在丁磊的行动相对来说是很自由的,一个是有人给丁磊说话了,还有丁磊也交押金钱了。

    就这样丁磊对周围的环境还有大多数的人也都熟悉起来了。

    丁磊进来的第一天就想着怎么逃跑了,丁磊心里的仇恨太大了。

    最恨的人就是大家都叫周疯子的那个周山娃,不是周山娃自己怎么会有今天的惨状。

    丁磊也恨邓武这对父子,这两个王八蛋什么事情都办不好,最后还咬了自己跟父亲一口。

    还有李军那个混蛋,非要说什么那个周山娃手里有不少宝贝,还给自己出主意,告诉自己,周山娃就是个农村出来的泥腿子,只是靠着他那个姐夫是警察,还有他姐夫的老子,才能干起来批发海鲜那么赚钱的生意,手里有不少钱。

    当时就是想凭自己的权势威胁恐吓一番,一定可以榨出油来,没想到自己碰铁板上了。

    要不是认识李军这个混蛋,自己也不会想着去碰周山娃这块铁板。

    自己出去了绝对不能放过这些人,丁磊唯一不恨他自己,没反思自己要是不贪婪,怎么会有今天的下场。

    这样的生活他是一天也不想多呆,可是在这里你就算想逃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首先就是你要去城里才有火车通往外界,可去城里的路程就有一百多公里,也只有到了城里,交通才便利可以离开边疆。

    路太远就算搞到马也容易被追上,不进城里很难跑出去,这里有茫茫的戈壁和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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