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5.郑秀妍的“男朋友” (第2/3页)
要是让家里几个丫头知道她晚上自己偷偷吃了炒年糕,肯定要跟她翻脸的。
最近家里小贤崔秀英回家里去住了,包括出门有行程的李顺圭权侑莉郑秀妍林允儿以外,叶蓝进门只看到金泰妍跟黄美英坐在电视前乐呵呵的看着电视。
“孝渊呢?”
叶蓝走到金泰妍身边,坐下。
“孝渊回去拿新的小菜了。”
金泰妍说清楚金孝渊的动向。
她们宿舍内的泡菜几乎全是从金孝渊家里拿过来的,金母的厨艺是宿舍内公认的一等。
并且金母也很乐意为她们做小菜吃。
叶蓝点点头,站起身回房间换了一身衣服之后拿着自己的被子接了满满一大杯的热水,然后把小桌子放好。
时间已经到九点了,她最喜欢的电视剧马上就要开始了。
不过看剧怎能不吃点什么呢!
“喂?麻烦一碗炸酱面,还是老地方。”
“欧尼我也想吃!”
“我也是!”
叶蓝翻了个白眼,没拒绝。
“不好意思,麻烦三碗炸酱面,再来一份糖醋肉。”
“内,麻烦了。”
叶蓝挂断电话,对着无视她的两女伸出手。
“给钱。”
金泰妍跟黄美英对视一眼,站起身利落的小跑回房间,关门之前还不忘跟叶蓝吼一声。
“欧尼到了记得叫我们!!”
“砰!”
“阿西。。”
叶蓝恼火的看了一眼紧闭的大门,笑骂了一句之后也没在意。
只是一顿晚餐罢了,她还是请得起的。
。。。。。
整个十月也是在叶蓝无所事事中悄然度过。
不过月底的时候还是发生了一件不小的大事的。
七月底的时候东方神起向S-M发出的状告书在十月二十七日终于是有了定论。
结果让S-M难以接受。
最后东方神起除了沈昌珉和郑允浩以外,三人离队。
并且不用赔付任何违约金。
同时,艺人保护法也是跟着一起出台。
28号早上一大早,叶蓝带着九个妹妹早早就来到了公司。
今天她们要重新签合同了。
按照艺人保护法中所述,艺人的合同年限最长不超过七年。
理所应当的,在出道时叶蓝跟李秀满签订的20年长约自然是作废了。
不过对叶蓝来说倒没什么区别,反正她也没有离开公司的计划。
她不是知恩不图报的人。
合同的改签也是很顺利,签订日自然还是按照她们出道的那天算起。
只是年限都是清一色改成了七年。
也就是说,在2014年她们要选择是否和公司续约。
不过时间距离2014年还有整整五年之久,女孩们都不是很在意新合同的签订。
毕竟分成还是跟之前一样,即使她们现在已经这么火热了。
合同修改完,叶蓝再次带着妹妹们浩浩荡荡的回宿舍。
难得休息一天,叶蓝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公司里。
带新人的惩罚早就已经结束了,叶蓝可没有勤快到主动出门的地步。
而李顺圭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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