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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少数服从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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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4章 少数服从多数 (第3/3页)



    他们一是不知道明儿镇上猪肉的价格咋样,再就是懒得背,这十来斤肉沉的很,还得走那么远的路,天气不好,路不好走,可是遭罪了。

    是以,村里当即就有人跟杨柳及家人说,让他们再杀一头猪,保准在村里就能给他们卖光,至于这价格,一斤卖到十三文他们都能接受。

    实在是喊的人太多了,不得已,杨柳几家子又都聚在一起商量了一番,杨柳和刘氏家是同意的。

    反正本来也估摸着这肉卖不完,明儿送到镇上去卖,现在多杀一只猪也顶多是明儿再去镇上走一趟。

    而且这肉卖给村里人更好,也省得他们还得麻烦托运到镇上,只是这价格不好涨,涨了的话,村里人会觉着他们不厚道,虽然在叫喊的人说愿意出高些的价格,但到时若真要他们多出钱了,估计心里又有意见了。

    同一个下午卖的肉,怎么能卖出两种价格呢,价格还得算十二文钱一斤。

    但赵氏听说价格照旧便有些不乐意了,她打了算盘,一斤猪肉多一文,一百五十斤猪肉可就有一百五十文钱,分起钱来,一家能多分五十文呢,这五十文都能买四斤多猪肉了。

    在她眼里,没有厚道不厚道,只有挣不挣钱的区别。

    赵氏不同意,其他人也没辙,便都僵在那里。

    而且赵氏的老毛病又犯了,谁有反对意见,她便跟谁吵,坚持这猪肉一定要提价。

    最后,杨柳也懒得和她争吵,直接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法子推翻她的决定。

    早在当初立契约的时候,杨柳便料到会有这种局面,在契约上边特意列出了一条:若遇到三家意见不统一的时候,便参看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这样一来,当初赵氏自己也按过手印的契约,自然不能反驳,也只得被迫同意。

    但见着赵氏沉着一张脸的性子,杨柳还是不愿意把关系的闹锝太僵,便把当中的厉害给她算了算。

    去镇上虽说价格是可能高一点,但其中却又很多其他杂费。

    比如这要去镇上卖肉,肯定不能再是搭人家的牛车,必须得专门租辆牛车去才成,租辆牛车少说要二十文钱。

    然后因为要赶早去卖肉,他们三家每家至少都有一个人一大早就赶去镇上,加上收钱的杨柳,到了镇上这几个人要吃喝吧,不说多,一人两文钱是要的,大抵要花费十文。

    然后再加上去到镇上租摊位的钱,交税的钱,这起码得花费十多文。

    最后还得估算万一这肉没卖完,到时候为了要把肉全给卖出去,还必须得降价,到了最后散集的时候,有可能**文钱一斤都得卖。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明儿腊八节说是说东西准会涨价,但你知道是腊八节,别人也知道是腊八节,你会把东西抬高价钱,别人照样会,到了最后卖的什么价格还真不一定,甚至都有可能还卖不到十二文一斤。

    这样一来,杨柳让赵氏自己算算,到底哪个保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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