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这种老男人根本不懂爱情 (第3/3页)
大摇大摆地走到一面镜子前,对着自己的影子照了又照,“云姨,你说演出那天我穿这件好不好看?晴晴说过喜欢穿西装和衬衫的男人。”
“呃……思冕,那是你二叔的衣服,思冕穿着不大吗?”云姨终于忍不住了,小家伙穿着莫晋亨的衬衫就像套上一个面袋子,别提多搞笑了。
“多少是大了点。”莫思冕很严肃地回答,“云奶奶,要不你替我改小点?”谁让他没有这种衣服呢?前不久,亲叔叔将自己的衣柜来了个大扫除,里面的正装全被扔了,只剩下嘻哈范的韩版童装。
云姨的目光投向某晋亨,额头全是黑线,这么贵的奢饰品自己敢动剪子吗?
莫思冕往身上喷了喷LV香水,胖胖的小身子凑了过来,“云奶奶,你闻一闻,这回我总该有男人味了吧!”
香水能喷出男人味就见鬼了!
小家伙笨拙地整理领结,“我想只要上了台,当众唱情歌向晴晴告白,她一定会接受我的……”
话音未落,莫晋亨嗤了一声。
莫思冕回头怒瞪着他,小脾气爆发,“莫老头,笑什么笑?”
“你确定你的晴晴能听完你唱歌?”莫晋亨冷讽,“我想她就算不半路退场,也会被你的音乐吓得昏倒吧!”
“你,你……”莫思冕眼睛都红了。
他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只不过想通过这种方式,表达自己对晴晴的爱慕之情罢了,这么闫肃的事,又什么好笑的?
或许是亲侄子的眼泪起了作用,莫晋亨抱着肩膀,语态随意,“想听听什么是真正的音乐吗?”
说完,他便径直走到钢琴旁坐下,挽起袖口,一段悠扬的曲目在指尖流淌。
这段乐曲优美异常,即便多年不练,但莫晋亨的基本功非常扎实。
莫思冕知道这首曲子,他上早教班的时候听过,是古典音乐大家贝多芬的名曲《献给爱丽丝》。
就这样,小家伙彻底傻了,活了八岁,他从不知道阴损、自私、狂妄、自大、毒舌的叔叔还有这么优雅的一面,简直亮瞎人眼。
直到曲音结束,莫思冕还在幻想弹钢琴的人是自己,而晴晴就坐在旁边,发花痴般盯着他。
“想出风头,让晴晴堕入爱河?”莫晋亨长身玉立,脸上是坏坏的痞笑,“我可以帮你,不过,我有个条件。”
莫晋亨抿着嘴,“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