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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潇洒洛阳城 (第1/3页)
“终于要到洛阳了。”帝皇驹上,叶修看着越来越近的城门,感叹的说道,随后便将帝皇驹收回空间之中,走路前往洛阳城。
从离开村庄到洛阳城外,叶修只用了十天时间,这十天中叶修每天都看着穿着残破不堪,骨瘦嶙峋的黎明百姓互相搀扶着,一步一步的向着山林走去。
这其中叶修每遇见一些黎明百姓都会给一些干粮或者食物给他们,而遇见一些胡乱屠杀黎明百姓的黄巾贼。叶修二话不说直接拔出青莲剑将其斩杀。(注:主角并不是圣母,只是随心所欲而已,这便是逍遥。)
就这样,原本只有五天的路程,硬生生的拖到十天才到达洛阳城,当然好处并不是没有好处。
洛阳城中,发生了一件奇怪的现象,不管是已出嫁还是未婚的女子,都盯着人群中一个,背上背着一把剑,三千银发随意披在脑后,气质潇洒,桀傲不驯,长相英俊无比的男子。那眼神,仿佛要将其吞噬一样。
看着这些女人的眼神,叶修只能无奈的苦笑,不过一会而就潇洒一笑,忘进脑后走进一家客栈。至于我们生角怎么进城的?主角随便一小块金子,扔给守卫,然后守卫连忙欢笑的请叶修入城。
“小二,给我来两斤牛肉。”叶修对着一旁打扫桌子的小二大声说道。
“好的客官,稍等片刻,马上就来。”小二应了一声,转身入厨房。叶修则无聊的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
十分钟后,小二端着一盘牛肉放在叶修面前说了一句客官请慢用,然后继续打扫桌子了。
叶修抽出竹筒中的筷子伸手夹住牛肉放进嘴里,眉头皱了皱还是吃了下去。
这个年代食物一般都是用水煮,然后放点盐而以,好在让肉质鲜嫩,原汁原味,也没有多难吃。作为一个吃货不管难不难吃,都要将面前的食物吃完,这样才是一个真正的好吃货。
叶修吃了一块肉,然后取下腰间的葫芦,打开木塞往嘴里狠狠的灌了一口酒。
“呼~,爽!”叶修喝下酒后舒坦的吐出一口气。然后继续奋斗将面前的牛肉解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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