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滴血认亲 (第3/3页)
看,两者之中,你的罪责的确更严重。因为法律认为你妻子的行为是受你的指使。”
“要是法律这样认为,”布尔先生把帽子夹在两只手中间使劲地搓,说道,“法律就是一头蠢驴——一个白痴,如果这就是法律的眼光,那么法律准是个单身汉。我但愿法律落到最坏的下场,只有亲身体验过了,睁开眼睛了,才明白丈夫能不能支配妻子——这要靠亲身体验。”
布尔先生加重语气,把最后几个字重复了一遍,紧紧地戴上帽子,双手插在口袋里,跟着他的贤内助下楼去了。
“小姐,”罗先生转向金绣说道,“把手伸给我。不要发抖。你用不着害怕,听一听我们不得不讲的最后几句话。”
“你的话要是和我有关——我不知道这怎么可能,可如果——还是另找时间告诉我吧。我现在既没有力气,也打不起精神。”
“不,”老先生挽起她的胳臂,回答说,“我相信你的毅力不止这么一点。先生,你认识这位小姐吗?”
“认识。”梅少爷回答。
“我现在不认识你了。”露丝有气无力地回答。
“我经常想你。”梅少爷答道。
罗先先生说道,“梅老爷失踪的小女儿?”
“说下去,”罗先生说道。”
“你现在看见她了吗?”他对梅太太说。
“看见了。就靠在你肩上。”
梅太太一把抱住马上就要晕厥过去的金绣姑娘,大声说道,“一点也不比我最宝贝的孩子差。就是把世上的一切财富都给我,我也不会丢下她,我的宝贝妞妞。”
“你一直就是我唯一的亲人,”金绣依偎着她,哭喊道,“我的心都要炸开了,这一切我真承受不起了。”
“更多的事你都承受住了,你一向就是最善良、最温柔的姑娘,总是把幸福抛给认识的每一个人,”梅太太慈爱地抱住她,说道,“来,过来啊,我的宝贝,想想是谁还等着把你搂在怀里,苦命的孩子。瞧这儿——你瞧,他来了。”
“你不是姨妈,”’永昌伸出双臂,搂住露丝的脖子,喊叫着。“我永远也不叫她姨妈——我要叫姐姐,我亲爱的好姐姐,一开始就有个什么东西在教我,我的心才爱得这样深。”
两个孤儿长时间地紧紧拥抱,泪水滚滚流淌,相互讲出一些不连贯的话语。转瞬之间,他俩都知道了各自的父亲、姐姐、母亲是谁。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的杯子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的快慰。
“我的孩子,”梅太太说道,“你上哪儿去了,干吗你看上去那样伤心?这功夫眼泪还顺着脸偷偷淌个没完,出什么事了?”
这是一个希望动辄破灭的世界,对于我们极为珍视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带来最高荣誉的希望,经常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