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我只有一个孩子 (第2/3页)
第一次体会了一种心动的感觉,仅仅因为他如此亲近地叫我的名字。
……
1月25日雨
一学期到尽头了,突然有些舍不得离开学校。想到要过一个月才能再次见到他,我就有些失落。
车子缓缓开出学校,突然刘叔把车停下,说有人在追车。
我透过车窗的玻璃,看到了淋着雨站在外面的他。我很惊讶,连忙打开车门,想让他进来,他却递过来了一本藏在他怀里的书,轻轻说道:“这是我看过的书,里面有我的随笔,你拿回去看吧。”
“谢谢,你要去哪,我送你。”我想让他赶紧进来,因为外边雨大。
“没事,我还要回宿舍,下午还有一门考试。”他顿了顿,眼睛亮亮地看着我,补充了一句:“下学期开学,你还书的时候告诉我你的读后感。”
“好。”我刚应完,他就挥手往回跑走了。
我随手翻开他借我的书,一张纸条飞了出来,捡起来一看,上面写着一句话:
素素,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刘叔问我看到什么了笑成这样,我抚着脸反问:“有吗?”手指已经摸到了自己翘起的嘴角。
“刘叔,你把我送回宿舍吧,我想起了我还有点事要处理,你明天早上再来接我。”
我撑着伞,站在他考试所在教室的教学楼外,雨打湿了我的裤脚,但我并没有去到屋檐下,因为我希望他走出教学楼的时候第一眼就能见到我。
他果然一走出楼道就看到了我,隔着雨幕,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他连伞都未开就跑出来的举动让我知道他是有多开心。
“素素,你……”他抿着唇,神情有些紧张。
“我可以现在就说我的读后感吗?”我笑着问他。
他目光灼灼地看着我,眼里充满着喜悦,他点了点头,尽管从我的表情看出了我的态度,但他似乎一定要亲耳听到我的回答才安心。
我轻轻说了一个字:“好。”
他激动地抱住了我。
就这样,今天我有了一个男朋友,他叫盛勋,是我喜欢的人。
盛骄阳的指尖停在“他叫盛勋,是我喜欢的人”这几个字旁边,没有继续翻页。
这日记的主人已经沉眠墓地十数年,而另一个人还不到知天命的年纪就已经花白了头,尽显沧桑。
“你在哭什么?”旁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盛骄阳听到这声音,霍地转头看去,“你没走?”她被泪水打湿的脸上尽是错愕的表情。
“走去哪?”
“回瑰金庄园啊。”
“我要是回去了岂不是让你得偿所愿?”
“什么得偿所愿。”盛骄阳转回头,将日记本合起来放回保险箱里锁起来。
她抬手擦了下眼睛,没有转身,因为她一时不知道要用什么表情来面对沈致宁。她只说道:“我以为我都说了那样的话,你肯定已经回去了。”
“你说了什么?我只记得你说了你喜欢我这事是真的。”他的声音就在她身后响起。
盛骄阳转身看他,“我说我永远都不会爱上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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