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正文 第二百七十四章 谁更强势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正文 第二百七十四章 谁更强势 (第2/3页)



    不但要以礼相待,还要尊称他们一句五小真仙。

    这是何等的屈辱,让天博乐几乎是要抓狂。

    可是天博乐没有办法,这五个人虽然只有蜕凡境,可是他们背后的家族,却是真正的庞然大物。

    天家这种没有渡劫期庇护的小虾米,他们轻轻捏一捏,就捏死了。

    “那倒不是!”天博文当即收敛情绪:“我们老家主还在突破的关键时期,不方便回来。不过他的传人,却是带着他的信物回来,接管了天家!”

    “嗯?”五人俱是一愣,神色也变得精彩起来。

    “一个信物,一个传人,接管天家,如此儿戏?”康振业连连摇头:“你们天家,莫不是在开玩笑!”

    “天博乐,有客人来了么,带他们过来吧!”就在这时,江寒洪亮的声音忽然从谷底传来:“带他们去会客厅等候,我现在去看看心凌如何了,稍后自会去见他们!”

    “什么!”江寒前面的一句话听上去,还没有什么。

    可是后面的话,就让他们有些怒上心头。

    他们过来,江寒没有上来迎接。

    可以理解为江寒是刚刚渡劫成功,需要梳洗,整理一番,不方便马上见客。

    可现在江寒直接说让他们去会客厅等候,江寒要去做别的事,这让他们,就有些难以控制。

    恨不得摩拳擦掌,马上要冲上去要江寒好看。

    可惜江寒一句话之后,再无声息,他们五个虽然不爽,却不得不咬牙先忍下来,任由天博乐接引这几人,向会客厅走去。

    说是会客厅,其实不过就是简陋的石室。

    这峡谷是什么地方,其实就是碎石山谷,因为峡谷很深,可以街引到一些地火之力,所以被天家斥资买下,当做他们的工厂。

    这种工厂,平时根本就不会有客人过来。

    最多就是有蜕凡境过来,监督工程,改进阵法,事后就会立刻离开,根本不会在这里多做逗留。

    所以这个所谓的会客室,其实就是平日里那些子弟,伙计工作完之后,在这里插科打诨,消遣娱乐的地方。

    五人一进去,就问道空气中一股淡淡的酸臭味。

    齐天筠的脸色,当即就耷拉下去。

    还好天博乐眼疾手快,立刻从储物戒指中掏出一截高品质的熏香出来点燃,干笑道:“五小真仙见谅,这里不过是工厂,实在是条件有限,简陋的很。等事情办完,我们天家做东,请诸位去梵楼喝茶!”

    说完天博乐一拍手,几个打扮寒酸的苦力活力,便端着茶水送了过来。

    虽然这是这里的管事才能喝上的好茶,可是在五人看来,无疑和泔水也查不了多少,自然是没人去接。

    天博乐陪着笑,示意几个伙计把茶水放下,就让几个伙计赶紧离开。

    坐在粗糙的石凳上,康振业擦了擦汗水道:“天长老,你们不觉得这个天家易主,是在有些太过儿戏嘛。你们难道就不怕,这个新来的人,根本就是个骗子?”

    “还请慎言!”天博乐顿时流露出一丝不高兴的神色:“我们自然繁复验证过信物,才做出这个决定的!”

    “这……”康振业有些无语,将心比心,如果是他们康家,是绝对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如果是天家的老家主回来,天家人无可奈何,交出大权,也就罢了。

    现在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家主传人回来,就要让他们把精英了几千年你的天家完全的交出去。

    康振业也不知道该说这些人是忠义,还是愚蠢好。

    不过康振业毕竟是商人出生,知道逢人直说三分话的道理。

    当即话锋一转道:“这里可真够热的,你们天家还挺会选地方的!”

    康振业一说,其他几人也俱是有些心惊。

    这峡谷的地火之力,却是有些太过旺盛,已经称得上是一处绝佳的炼器之地。

    不过当初城主梵谷把这处峡谷卖给天家的时候,似乎要价不高,难不成是梵谷也知道天家的老祖中,并没有死亡,而是真的在某个地方渡劫,迟早有回来的一天?

    想到这里,几人飞快的交流着眼神,调整着稍后的策略。

    对付一个没有真仙的家族和对付一个可能有真仙的家族,绝对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

    江寒早在看到他们的时候,就已经利用神魂感应,从天博乐那里知道了几人的身份。

    知道他们五人,不过是五个大家族中的富二代,官二代,对于他们的兴趣,就少了几分。

    这种人,江寒平素里,是最看不起的了。

    什么狗屁五小真仙,连洞虚境都不是,就已经敢称呼他们自己为小真仙,传出去,也不怕贻笑大方。

    以江寒现在的实力,虽然还是虚弱状态,可是轻轻松松,就能够把他们五个人打的他们爹妈都认不出他们来。

    索性江寒懒得他们,而是快速去到顾心凌休息的地方。

    推门一看,就觉得一股热浪迎面扑来。

    此时屋里的人已经全部离开,只余下黑龙一个,正在地上密密麻麻的铭刻着什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