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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烈火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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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烈火重生 (第3/3页)

子宣的从容是我没想到的,之前我俩顶多去酒吧喝点小酒,和美女搭搭讪,从没去过风月场。

    管海点了个火鸟头女孩,替子宣点了个自称白雪公主的女孩。女孩挨着子宣坐下,头往他怀里钻,脸贴到子宣胸前。

    什么!子宣竟然一手探进小白怀里,一手抚摸着小白的头发,问题是他享受时还一副谦谦君子模样,下流事做的都那么神圣。

    白雪公主咬着指头奶声奶气对子宣撒娇:“哥哥你好坏!”

    轮到我点,我说:“你们玩你们的,我陪唱。”

    “玩高尚?”管海问我。

    “你以为是洞房呢!”有人呼应。

    “兄弟,她们亲你,抱你,都是为了钱,哥这么大岁数了还不是一样玩的嗨。”蒋万林在旁边插话。

    我摇摇头,余下的姑娘们拂袖而去。

    我靠在沙发上看管海调戏火鸟头,等他过完手瘾,过来找我喝酒,我说:“真怀念上大学那会,没钱,但我们活的骄傲,我记得你喜欢一个外语系系花,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在学校湖边潜伏,只为看那女孩一眼。同学们被你感动,出过各种主意,为你加油,你当时莞尔一笑说,我要用真心打动她。最后那女孩跟有钱阔少好上了,你为此绝食三天,其实你绝食原因是把饭钱省下来给那女孩买了件荷花裙,当你鼓足勇气送给她时,却发现她怀上了不知道是谁的孩子。还记得你当时说过一句话吗?”

    “遍地都是森林,我却吊死在一棵腐烂的树上!”管海长叹一声又说,“那以后,让我懂得现实的残酷,输赢完全取决于实力。”

    管海表情深沉,紧咬牙关。

    在这个因灾难而产生的聚会中,我想起曾经为了理想而奋斗的时光,还有那些遥远的梦想,一去不返,一丝忧伤浮上心头。

    大家开唱后,我去了洗手间,洗了把脸,清醒了一些。慢慢走出夜总会,这些天像是遭遇世界末日,火灾阴影挥之不去,夜里睡觉噩梦连连,我心烦气躁地走在大街上,接到老田电话。

    老田要借钱。

    老田属于脸皮很薄的人,轻易不张口,我问他需要多少。

    “三万,咱们小区这房是我去年新买的,每月还贷,女儿刚考上北京一所大学,手头有点紧。”

    老田儿女双全,儿子上小学二年级,女儿刚上大学。他和媳妇关系不太和谐,性格差异太大,媳妇城市长大,只是初中毕业,但美艳娇嫩,在本地一家外企做行政主管,思想开放。

    老田出生农村,性格内向,毕业后放弃去北京发展的机会,婚后和老婆一天话说三句必嫌多,所以老田对上大学的女儿倾注了全部希望。我怀疑他一心扑在易学上是在寻找羽化升仙之道,以期能摆脱人世间苦恼。老田有些文学造诣,出过一本历史小说,是省内历史学会负责人,算是当地文化名流。

    老田原住郊区,房子位于二楼,客厅有个突出的阳台。据说老田那栋楼在两年里出现过三次跳楼自杀的,每次都横尸他们家阳台上。最后一次,大清早,老田媳妇起床到客厅喝水,朦胧中看到一个男人横空降落到客厅阳台上,嘴里还咕嘟咕嘟地冒血沫子,老田媳妇立即抓狂,抄起一根拖把玩命地拍打那个不幸的男人,老田怎么也制止不了,还是警察来了才把媳妇从精神病的旅途上拽了回来。

    警察事后对老田说:“要不是人家从楼上跳下来当场就死了,您媳妇就这样玩命鞭尸,一不留神就杀人了!”老田朝阳台拜了拜说:“感谢兄弟您死得这么利索,要不然我们一家子都成杀人犯了,这是冤上加冤啊。”

    从那以后,老田媳妇逼着他买新房,还深夜扮鬼吓唬老田,自称跳楼者附身。

    可这旧房子经常死人,阴气重,谁也不敢买。老田也没什么积蓄,但他藏有一套唐初占卜大师袁天罡、李淳风的《推背》铜刻画,经鉴定为清代中期名家刻制。经不起老婆的逼迫,老田一咬牙就把画便宜卖了,得了十几万用于首付,贷款买了老姨这个小区的一间公寓。

    之所以选择这个小区,老田解释说,这里住的警察多,阳气重。另外,警察心理素质强,一般不会跳楼。

    我说钱明天就给他,老田看我这么痛快答应有点意外,在电话里激动得语无伦次。

    是啊,在金钱主宰一切的时代,债主都没什么地位,中国是美国最大债主,还天天受气,生怕哪天美国佬得了老年痴呆,上万亿美元都喂了狗。

    挂了电话,独自走去Lost place。

    Lost place还算安静,在吧台点了瓶爱尔兰威士忌,君君像隐藏在暗夜里的小鸟飞到眼前,拿来冰块和红茶调酒。

    她穿一件肚兜式的红色丝质上衣,露出肚脐和柔软的腰腹。调酒时,主持人在台上喊:“请Lost place歌神孟姜女小姐上台演唱《泰坦尼克》。”

    君君欢呼着跑上台,声音惟妙惟肖,沙哑悠长。灯光下的她楚楚动人,台下欢呼喝彩,粉丝纷纷上台献花送酒,到演出完,君君喝下去几大杯洋酒。

    我凑上去:“你什么时候变身成孟姜女的?”

    君君捂着嘴要吐酒:“演出部说孟姜女能满足顾客猎奇和穿越的心理。”

    我正要调侃她,林薇来电,在电话里哽咽有声,说正在承受失恋的折磨,律师男友与同事摩擦出火花,燃烧了,出轨了。我说那就来喝两杯吧。

    林薇到酒吧时,泪眼婆娑,睫毛闪闪发亮,挂着委屈。

    我分别介绍她和君君:“林薇……孟姜女。”

    君君递给林薇纸巾:“别听他瞎说,我叫孟君君。”说完,给林薇倒上一杯酒。

    林薇一口喝尽,闷闷不乐地伏在吧台上,晃着酒杯里的冰块。

    我安慰她:“恋爱时背叛总比婚后出轨要好,你应该庆幸。”

    林薇烟圈一红:“我早就该发现他行为异常,每天都换好看的衣服,频繁洗澡,一天比一天干净。”

    君君憋不住笑了:“你总不希望男朋友比猪还脏吧,干净不好吗?像我,穿过的袜子能熏死小猪。”

    林薇说:“你不懂,心理学家说,男人有一天突然变干净,改变习惯,多是有了外遇。”

    “染上了洁癖也说不定。”君君说。

    “跟洁癖无关,回家先洗澡,是为了洗掉与情人亲密后的味道,出门前洗澡,是为了和情人约会。今晚,他说已痛下决心,和女同事从地下转到地上,还说如果我愿意,可以从地上转入地下。”林薇哽咽着继续说,“他其实是在意我前面男朋友太多,男人都要求女人冰清玉洁,有谁问过男人是不是残花败柳?”

    我说:“男人自私是有原因的,如果爱情像车,女孩们遇见豪车就想坐,而男人更在意的是这个女人坐过多少车。”

    这时,君君两眼发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傻笑,只听“哗”的一声,隔着吧台吐我一身。

    她醉了,趴在我身上哭得异常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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