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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去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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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去经年 (第3/3页)

一身火热,低胸装,超短裙,高跟鞋。或许采洁也向生活低头了,她不得不在一个高档的酒吧工作,不得不把自己打扮的十分性感暴露,不得不忍受有时客人无理的骚扰。她融进了那个无比嘈杂的酒吧,只是轻轻地泄露了曾经的一点忧伤。

    云遮秋雁遮住十载月光,

    离愁别恨是心的溃疡。

    露水凉,老船晃,人惆怅。

    弹指一挥间,红尘已渺远。

    青丝蘸白雪,来路生云烟。

    在那个格外寒冷的寒假,采洁和周文一起疯过了很多地方。

    每天清晨,周文就会带着采洁,在结冰的荷花池里自由的滑冰。

    厚厚的冰层,席卷了整个枯萎的荷花池。而结冰层下,也有两个人被冰封的依赖和爱情。

    采洁喜欢跟在周文身后,因为周文总是给她非常神秘的惊喜。

    周文喜欢走在采洁前面,因为采洁总是给他非常强烈的勇气。

    “周文,这儿是哪儿啊?”

    采洁拉着周文的衣角,小心翼翼地躲在周文身后,打量着这个小镇后山上的神秘天坑。

    “我也不知道啊,以前咋没注意过这儿还有过这样一个黑黢黢的天坑诶,里面不会有蛇吧?”

    周文摸了摸下巴,然后又往上摸了摸脸,再然后拍了拍脑袋,最后拉了拉耳朵,可还是摇了摇头。

    “瞎整呼啥呢!要不要还抠一下你的大鼻孔!”

    采洁嫌弃道,随后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二话不说地往里扔,显得简直比花木兰还牛,比梁红玉还叉!

    “啊!!那个滚犊子砸我!给老娘出来!!老娘他妈不弄死你我!”

    周文一听,这不是卖红薯的王大妈的声音吗,随即一跺脚。

    “天!我想起来啦,这儿是街头卖红薯的大娘家的苕坑(重庆土话,用来储存红薯的地方)!里面那个是王大妈!天!快跑!”

    周文拉着采洁撒丫子狂奔,因为他知道这个王大妈骂起来打起来简直不是女人。周文从他妈那儿听说王大妈年轻的时候被张家的狗咬了,最后她直接一锄头像削红薯一样把那狗给削了。然后她硬要找个上门女婿,把她婆家气得三年不相往来。更厉害的是,只要是有人找上门吵架的话,王大妈非得骂到那个人三天三夜不敢出门才肯罢休。

    因此在莲花镇,惹谁都不要惹王大妈,因为人家的道行高深莫测,凡夫俗子实在不敢与之抗衡。

    周文拉着采洁从山间小路一直狂奔,仿佛到了世界末日一样,要像影视里的大英雄一样逃掉身后即将爆炸的*。

    “周文,周文,实在......实在跑不动了,真的跑不动了。”

    采洁弯着腰,不断地喘气,仿佛要死的干活。

    “哎呀咋整呢!这时候可一定要跑啊,后面那主可不是省油的灯,赶紧的!”

    周文正要拉起采洁,扶着她继续跑来着,可采洁死活不跑了,周文啥话也没说,直接背起采洁继续跑。

    记得你背着我穿越满是核桃树的山林狂奔,记得那时我红着脸贴着你的后背听着你匀称起伏的呼吸,记得那一刻的岑寂成了我一生都难以忘怀的记忆。

    周文,我喜欢你,真的真的很喜欢你,在你的背上,无论路途有多么颠簸,我永远不怕,因为我深深的爱着你。

    全世界最芬芳馥郁的花,在全世界最稳固的湿土里,最完美的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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