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当铺的标记 (第2/3页)
那家的情况,看看有没有外公的线索,听到姜晚这么一说,更加坚定了我把这件诡异的案子彻查到底的想法,毕竟是关乎到了我外公,但是我是打死都不想承认这是我外公干的,我外公平时杀只鱼都不忍心,看到菜市场卖的活鱼恨不得买回来放生了。又怎么会杀人呢。
一下午我都呆在房间里,晚饭之前姜晚回来了,给我送晚饭,顺便告诉我情况,但是姜晚并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甚至连外公的线索都没有,只是警局那边传来消息,说找到了女人弟弟。据说已经疯了了,手脚都被剁了去,找到他的时候正在路边乞讨,看起来像是追债的人干的。但是随后警察又在他住的地方找到了自己手脚的骨头,对,只剩下骨头了,警察经过化验了他吃剩的饭菜,确定了里面的肉食正是他自己的肉。
也就是说,他一直再吃自己。
“噗——”我喷了,“什么!吃自己?”
“对!”姜晚点点头,一脸的铁青,“他的手脚,都是被自己吃掉的。”
“可是不对啊,”我不解,“如果没有了手脚,那他是怎么吃的啊?炒成菜至少需要一只手啊。”
姜晚点点头,“所以警方觉得,至少还有一个人在他身边,并且很可能是主谋者。所以现在警方怀疑,是方秋萍干的。”
“方秋萍?”这谁?半响之后我才反应过来是那天的那个女人。“还没找到她吗?”
“没有,”姜晚摇摇头,“最重要的一点,在方安平的身上,也被印上了当铺的标记。是五个,分别在四肢,最后一个,”说着,姜晚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后面,“是印在脖子后面的。而被方安平被抓之后关在了拘留所里,但是等晚点警方在去看的时候,他只剩下一个头了。”
我忽然一身冷意,“也就是说,印在那里,哪里就要被吃掉吗?”之前是印在心口上,所以整个内脏都不见了,而这个弟弟,因为印在了四肢和脖子后面。所以是整个躯干的意思吗?
“应该是。”姜晚点点头,“这大概是一种印记,又或者,是警告。”
“警告?”要说印记我还能明白,对要下手的东西做个标记,下手的时候不至于弄混了。但是警告……
“又或者,是一个提醒,”姜晚猜测道,“是你外公印上去,用来提醒我们下一步凶手要在哪里动手。”
我赶紧的点点头,对,外公一定是要提醒他们的,“但是现在该死的都死了,那个女人也不知道去哪了。我们也不能印证了。”
姜晚也叹了口气,“现在只能祈祷警方赶紧把方秋萍抓住,这样也好问清楚情况。”
“诶,不对啊,如果那个弟弟是在警局里面只剩下一个头,也就是说,他是自己吃掉了自己,换句话说,这跟方秋萍好像也没关系,更像是鬼做的啊?或者其他什么给那个弟弟下了蛊。”我立即发现不对劲了。
“那你又怎么能保证不是方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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