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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七章 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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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七章 面对 (第1/3页)

    祝锦川很是意外,眼里很有些错愕。

    南之君早就预料到他会有这样的反应,下一句,缓缓说道:“他说,你们俩搭档,一定可以救他出去。”

    凌俐有一瞬的愣怔。

    这样的话,似乎在哪里听过。

    忽然又想起那个寒冷的冬夜,某个吊儿郎当从来没正行的人,拎着她的领子,说:“我的律师就是她,凌俐。除此之外的任何人,我都不会给授权的。”

    要是时光能倒流就好了——如果那时候她没有介入那官司,不会和南之易有交集,也就不会有后来他渐渐地走进她的生活里。

    这样的话,桃杏和他在一起,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少了她的参与,也许桃杏不会出事,他现在,也就不会有这场牢狱之灾了。

    如果和他的相遇是一场错误,那现在,还要错上加错吗?

    凌俐的思路还在因为往事缠绕成理不出头绪的一团糟,南之君已经开始和祝锦川,说起了前因后果。

    南之君说,在南之易被羁押的第一时间,他就已经联系好了京城的田大状,让他打这个官司。

    南之君口里的田大状,并非是田正言,而是南之君的大学同学,有大天朝刑事辩护第一人美名的一位著名律师。

    他曾经出庭辩护过很多举世瞩目的大案要案,影响力比起余文忠这样的学术派律师还要大很多。祝锦川当年最风光的那阵,也不会有人把他和田大状相提并论——那可真是萤烛之火岂能与日月争辉。

    岂不料,田大状看在南之君面子上接了委托,从帝都连夜飞到雒都,却只见了南之易五分钟。

    南之易让田大状传话,他只接受凌俐的辩护,如果要两个律师,那就加上祝锦川。

    田大状也算第一次被人拒绝,除了向自己的老同学吐槽一番难得被嫌弃的经历,就是劝南之君,案情复杂扑朔迷离,南之易重则丢命轻则没了前程,一切都要慎之又慎。

    总之,事不宜迟,要赶快找个南之易信任的律师,开始准备辩护的事。

    南之君离去之前,甚至还说出“凌俐,就算我求你了”这样的话。

    结合南之君的话,想起南之易的任性,凌俐忍不住苦笑。

    这确实符合他的个性,一言不合就乱指律师,还不接受其他人的辩护——即使司法厅能强制指定援助律师给他,凌俐也相信南之君有能量把指定的援助律师换成自己想要上场的省内大状,但是,如果南之易不配合律师的工作,那又该怎么办?

    她了解他,他又何尝不了解她?是不是他觉得自己这样要挟和赌气一样的做法,就能逼得她接下这个官司了?

    内心不甘又纠结,最后还是祝锦川,给她指了个方向。

    同样被南之易委托的祝锦川,说要不先看看警方那边的调查情况,再来说之后的事。

    于是第二天就申请了阅卷。有南之君的能量,再加上李果的斡旋,他们这番没有委托书也能到警察局查阅案卷资料,进行地异常顺利。

    警方手里并没有南之易的口供,但是,现场勘验笔录,给出的信息已经足够多了。

    半小时后,看完了警方掌握的证据,凌俐只觉得手脚发凉。

    果然如吕潇潇之前的消息,现场几乎所有证据,都指向的南之易推了桃杏下楼,又故意伪装成自杀的现场。

    一切的一切,都对南之易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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