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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突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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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一章 突袭 (第2/3页)

上挤得满满当当,旁听席上却空空荡荡。

    不过,想象之中祝锦川责备的眼神却没有出现,他跟她对视几秒,只微微朝她点了点头,仿佛对她的出丑并不在意。

    凌俐心里略定了些,拿起手中的几张纸,缓缓念着上面的内容。

    十几分钟后,她终于读完近两千字的申诉状,对自己后来的表现,还算满意。

    在所里魔鬼般的模拟训练里,她念申诉状的语气、速度、重音,都是祝锦川一字一句审核过的,简直是拿播音员来要求她,稍稍一点不走心,就被他劈头盖脸一顿训。

    庭上的这番表现,虽然不算最好,却也是中上水平。而且,对于申诉状内容,也是经过祝锦川再三修改,大致有三点理由。

    首先,秦兴海有罪供述存疑,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口供合法性存疑、口供内容前后矛盾,部分不合常理。

    其次,秦兴海有罪供述与现勘、尸检等不吻合。他供述的作案工具竹棒未找到,也无法证实菜刀是作案工具,公安机关也未对秦兴海作案所穿衣服进行血迹鉴定。鉴定人证实秦兴海母亲头部伤是确实是菜刀刀柄敲击造成,然而背部的伤痕和竹棒的形状相符,对于这些痕迹,警方无法做出合理解释。

    最后,没有目击证人证实秦兴海作案。因此,建议法庭以指控的证据不足,宣告秦兴海无罪。

    听完申诉内容,沈牟眉心微蹙着,沉声问道:“辩护人还有没有补充的?”

    辩护席上凌俐和吕潇潇齐齐摇头说无,沈牟又看向秦兴海:“原审被告人呢?”

    秦兴海也老老实实说:“没有补充。”

    问过申诉方,沈牟转头看向应诉检察官:“公诉方,你们对申诉方的申诉理由,有什么意见要发表?”

    对面的陈检察官却站起身来,微微侧身看向沈牟的方向,声音铿锵:“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公诉方有新的证人,现向合议庭申请,请准予证人出庭作证。”

    凌俐还有些愣愣的,吕潇潇已经站起来,声音又急又快:“你这违反了刑事诉讼程序,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庭审前。而且,就算你们要补充新证人,也必须进入质证阶段,等到法官问你们有没有新证据、新意见再说!”

    看到吕潇潇气势汹汹的责问,陈检察官轻轻瞟了她一眼,微抿着唇,一字一句说着:“该证人的证言事关重大,可以完美解释申诉方对此案办理结果存在的疑问。”

    凌俐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她站起身来,声音郑重而严肃:“审判长,申诉方对检察官的要求提出反对,根据最高法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开庭后除非是对原审上诉人有利的证据,人民法院都不应该接纳新证据。”

    沈牟还没来得及开口,检察官抢先答道:“该证人的出庭,并不会对原审上诉人产生不利的影响。首先,对于是不是做过案的问题,我想他自己搞不清楚,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证人可以帮助你弄清楚。

    其次,该案中,检方从来没有提出过抗诉,无论如何,再审中不会再加重罪犯的刑罚了。”

    “罪犯”两字,让旁听席上的祝锦川赫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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