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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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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偶遇 (第3/3页)

他,不过那还是好几年前的事,印象不太深,也不知道他是谁。后来知道,还是李寿转让网吧的时候——接手网吧的就是他。虽然当时李寿只是提了一下名字,说多亏了他出来做中间人,但凛还是记住了名字,而在之后的几年里,他的名字越来越响亮,在当地的年青的一代中几乎没有不知道的,就更忘不掉了。

    如果是他,开这种车都算低调了,柳月纱跟他也合情合理。这样想着,凛的视线移了下,措不及防地与前座的司机对了一眼。虽然对方戴着墨镜,但凛仍旧能感觉到一股寒意,当即就顺势挪开目光,自然地看向前方,镇定地走了过去。

    “阿市——”

    “哦。”

    车里的青年发声,那司机这才打转方向盘,开着车子掉头离开。

    酷热的天,凛却觉脊背都凉了。

    那感觉像普通人对峙完全不一样。那就是气势——普通人在面对不同程度的危险情况时,大脑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会产生有着明显差异的直觉反应。比如,如果面对柔弱的对象,老弱妇孺啊小狗小猫啊之流,你并不会感到害怕,因为你的潜意识会告诉你,他们没有任何威胁,不会对你造成伤害;但当他们发怒发狂、歇斯底里,或者遇到的是混混、强盗,你就会有所顾虑,甚至心生畏惧,因为你的潜意识知道,他们不会像普通人那样受到理性的约束,如果不小心,他们就有可能伤害你;而假设当你遭遇的是一头野兽,狮子、老虎、熊……亦或者是杀人犯,哪怕是一头疯了的狗,只要是普通人,就会感到恐惧,区别只是程度不同,因为你的大脑非常清楚,它们真的会随时扑过来将你撕杀!

    刚才那司机的眼神,即使隔着镜片,仍旧透着一股随时准备着择人而嗜的冷酷。那股子狠劲,和一些社会混混的痞气有着本质性的区别,绝不是普通人能有的。好像之前那个李箕,凛觉得,与之相比简直小巫见大巫,完全不在一个级别上。

    “妈滴……”

    进了校门,韩炳拍着胸膛连喊了几声妈:“妈了个滴,差点尿了……”

    唿。

    凛暗自呼了口气。刚才,有那么几秒,他真的怕那个司机会突然下车。

    “纹纹,你先回宿舍吧……”

    “哦,嗯……”

    经过这一插曲,刘峒兴致索然,放开了林纹纹。后者没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忐忑地听话走了。三人没说话,沉默着走着一段路。过了会,还是韩炳先开口,眺望着校道的尽头,有点幸灾乐祸:“你们说,李高远那货会不会被打断腿?”

    凛闻言望过去,真见到李高远在教学楼下拦住柳月纱,正在说话。不过,要说他会不知道步云桥,那就滑稽了。果不其然,过不到十秒,李高远就识趣地让开了,看样子只是打个招呼说两句话而已。如果要趁机提高点逼格,他的目的倒是达到了。

    咕——

    忽然,凛听到身边的刘峒响亮地吞了下口水,侧目一看,发现他脸都白了。想想,凛明白过来了,感到有点好笑。刚韩炳说打断腿,那并不是胡扯,而是有根据的。柳月纱和凛同一届,也是大二,记得去年初,也就是大一下半年的时候,曾经有个听说挺有家世的男生在校门口堵过她,还出言调戏,然后,隔天就被人在校门口拉上了面包车。据传闻,当时的情形有点无法无天,要说绑票什么的,面包车就开走了,但它偏不,就在校门口,关着门打,车震了足足有十多分钟。

    凛没有亲眼目睹过那情景,但知道,那男生最后被打断腿扔在校门口这一点是真的。更奇葩的是,警笛掐着点准时到场,面包车还是不走,车上连同司机四个人被当场逮捕。这年头,这样嚣张的伤人事件,不成头条都难,据说提起公诉后,负责审判的法官痛心疾首就怒陈了事件对于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并当庭就重判了几个犯人。

    而后,而后,那个男生就退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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