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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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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节 (第3/3页)

高兴,我也不说不办,我就天天找借口有重要公务要处理,拖他个一年半载,他上告也无门。谁要因为不满不服,想要争取什么所谓的公平公正而寻衅滋事,我立马给他安个谋反叛乱的罪名, 动用衙役抓人。如我的衙役不够,总督直辖和巡抚直辖的官兵,都可为我所用, 抓你关你杀你, 就是我一句话。因为在我的地盘上, 我代表的是大清朝廷和皇上,你和我为敌作对,就是同大清朝廷和皇上为敌作对,你还有活路吗?你别看平时我们官府衙门同僚之间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但在对付无权无势的草民百姓上,我们官府衙门同僚都是一个阵营的,站在同一条线上,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党同伐异,官官相护。”

    “连你也.......”夫人脱口道。

    “惭愧!我也做不到陷污泥而不染。常言道: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不贪不滥,一年三万。’

    比起总督和巡抚衙门每年有数十万近百万银两入账,我的藩台衙门算清廉了,但我和下属每年还是有数万的银两中饱私囊。按下属的话说:我不必过问这些银子从何而来,见者有份,除去他们的,就是我应得的,这是官场规矩,惯例,每个衙门都如此,见怪不怪,都习惯了。我要装清高不拿,就是和大家过不去,我将陷入尴尬之地:下属会疏远我排斥我,巴不得我被撤职或早点滚蛋;各级上司不仅不会表扬我,甚至可能蔑视讨厌我,因为我没法上贡 ‘油水’孝敬他们。反之,我如顺应潮流,万一有事,下面有人出头担着,关他几天,出来复职照旧,绝不连累我;上面有人罩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什么事也没有。我能做的只是经常叮嘱下属,告诫他们: 他人拿钱办事,你我给予方便,各有所图, 皆大欢喜。尽量不要出大乱子让人抓住把柄,绝对不能闹出人命官司。我的底线是: 可以敛财,但不能坑人害人。”

    “我们差钱吗?”夫人有些不能接受丈夫不是廉吏的事实。

    “我身为布政使, 从二品官,每年能领俸银一百多两、禄米一百多斛,加上养廉银5000-9000两,如全用在家里开销,是绰绰有余了。但我每年的应酬少吗?我的手下孝敬上来的银两,不是大都通过我的手,又转给上司和京城里那些管着我的王公大臣们了吗?有时不够,还得从我的俸银里往外掏,这你是知道的,对不?”

    “难道只有高薪才能养廉?”

    “所谓高薪养廉,不过是享有特权的官吏们想名正言顺地多拿点朝廷俸禄和多吃点朝廷 ‘皇粮’而玩的诳皇上的把戏,蒙骗草民百姓的伎俩。试问古今历朝历代,有哪个拥有特权的官吏明里暗里的收入不是高薪?高薪又养出了多少廉吏?泱泱大国,几千年文明史,能称为廉吏的也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而大贪巨腐污吏,历朝历代,却比比皆是,数不胜数,层出不穷,绵绵不绝。你还希望紫姗嫁给这样的人吗?”

    “这......这......让紫姗自己决定吧!”夫人一时语塞推诿道。

    “那好,紫姗,你说:你是愿意嫁给贪官和奸商呢,还是愿意嫁给像北门公子那样的侠客义士?”

    在一旁专注聆听父母谈话的邓紫姗,没想到父亲会突然有此一问,急切间也不知如何回答,只好免为其难道: “自古儿女婚姻大事,可由得我?不都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吗?想来父亲断不会害我,如母亲不反对,我遵命就是。”

    因为有父母的这一番辩论,让邓紫姗对北门云飞产生了莫名的好奇和兴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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