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同学聚会 (第2/3页)
克拉克镇的养殖场也正在兴建,小镇的环境比罗尔顿市和谐,应该没人会去搞破坏,真发生了那种情况镇长肯定也会彻查到底缉拿凶手,克拉克镇真没什么有大靠山的npc。
今天镇上多了一些来自朝凰市的士兵,鲜血高地的威胁虽然暂时解除了,狼群暴乱的根源还在调查,朝凰市的士兵就是来协助调查的。
吴斯已经从奥格洛马口中得知,鲜血高地乃至幽暗丛林,怪物会发狂的原因就是狂热之剑,狂热之剑是不详之剑,拥有蛊惑人心的力量,能够唤醒生物最内心的狂暴。
至于狂热之剑造成的血sè光束,至今依然被人津津乐道,诺亚之光和死神也在怀疑是不是对方触发了什么东西,也有怀疑到吴斯头上,不过大家都说不知道,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到早上十点多下线,稍微再准备准备,出门打车到天和大酒店,高中班长已经订好了一个大包厢。
宜宾这小城市车子很多,悬浮车看不到几辆,不像大城市是悬浮车满天飞,街道上反而空旷了。
一路堵车到酒店,还好吴斯出来得早,十点半出门,到酒店都快十一点半了,毕业以后吴斯就没什么周几的概念,仔细想想还真不记得今天是星期几,街上车真tm多啊。
酒店门口有不少人,其中有一对男女正是吴斯高中班上的正副班长,在聚会后的一年多,正班长娶了副班长,现在两人就已经是恋爱关系了,不过还没有告诉任何人。
吴斯刚下车他们便走了过来,带着眼镜的班长对吴斯挥手说道:“嗨,吴斯,好几年没见了,你还是这样啊。”
“班长你也还是没变。”吴斯嘿嘿一笑,“打算什么时候迎娶林大班长?”
班长顿时一怔,回头看了眼林怡,两人眼神明显变得飘忽,班长笑着说:“吴斯你开什么玩笑呢,你先上去吧,四楼407包间,我们继续在这里接同学。”
吴斯也没戳穿,自个就先上去了,果然重生者还是有些能装逼的地方的,待会说不定还能再露一手预言什么的。
大包间里有两张圆桌,大概能坐三十人,高中同学也不是全部都有空来,吴斯印象里大概就来了二十多个人吧,班级里一半多的人数了。
已经有十多人或是坐在桌子旁或是坐在沙发上,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聊天,大家都是二十三四岁的人,不乏已经结婚生子的同学,吴斯前世直到26岁都没能谈个女朋友。
“嗨,吴斯。”
高中时期还算熟稔的老同学在几年未见之后关系也就淡了,吴斯上前和几人唏嘘一阵,遥想当年高中轻狂,都是煞笔少年啊。
陆陆续续基本上人都到了,人群中一抹靓影让吴斯心里一动,和老同学告了声罪,不动声sè地靠了过去。
这是一名长发披肩的女子,略施粉黛,相貌出众,不说倾国倾城,也是符合当代男人的审美观念。
吴斯脸上肌肉抽动,好一会才憋出来一句:“诗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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