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勇探丐帮总部 (第3/3页)
扭写着三个丑陋的大字“讨饭屋”!
我以前常见“讨饭屋”,每个集市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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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饭屋,本来是众乞丐讨生活的地方,后来成了丐头们的屋子。
一般的讨饭屋,最里房中住着丐头及其妻儿老小一家,那些净衣派的丐头、香主、堂主活得比士族还滋润。士族也不过几十个奴仆,而有些丐头有几百几千个小乞丐伺候着呢。
中间的厅堂就是丐头的“大堂”,审案、行刑、打屁股,就在这里执行,全所大小乞丐都能看得见。
在乞丐世界中,统治大小乞丐的头目,统称“丐头”。他们在乞丐世界中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官绅、商贾、文士们的眼中,按“九儒十丐”的次序排位,丐头即便是个“头儿”,也属于“下九流”中的末流,没人看得起他;但是在乞丐世界中,他可就是皇上,他定下来的规矩,就是金科玉律,他吩咐下来的话,就是金口玉言。谁要是不听,按“帮规家法”处置起来,简直比“国法”还要严酷三分。乞丐们犯了“事儿”,丐头居然也同官府一样坐堂问案,轻则掌嘴打屁股,重则三刀六个洞——给你一把七寸钢刀,让你自己在身上随便哪儿戳三刀,但每刀必须戳穿;更重的还可以割鼻、剟眼、砍手、剁脚直到淹死、吊死、乱石砸死、乱棍打死。
这种“帮规家法”,也跟各姓各族的“族法”一样,是受到“王法”保护的。受了刑的人,即便有那胆子告到县衙门去,太爷一听是小乞丐告丐头,这就叫做“以小犯上”,向例是轻则轰下堂去了事,重则打四十大板再枷号三天。至于被处死的乞丐,自从入了丐帮,丁税钱粮全免,连个户籍都没有,乡官、地保才不愿多管这些并无油水可捞的闲事呢!
“大堂”两边是乞丐的集体宿舍。大小乞丐,则按照男女有别的原则,分住两廊厢房的通铺上。人们每天出去乞讨,当天晚上回来,必须交纳“份例”,丐头一份,群丐合分三份,其余那一份当然就是用来孝敬当地官府。说是“乞讨”,有些则是强迫。比如几十个乞丐堵住牛肉店,非要牛下水,不给就一直睡在门口。店小二只能破费点打发走。
好吧,上面是我从“机密处情报”抄的,也不知道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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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说,我见过几十个大大小小的“讨饭屋”,由县府改建的几百间屋子的“讨饭屋”还是第一次见。
一进“讨饭屋”的正厅,一个身穿华丽闪光红袍的年轻人出现在县长的椅子上。
他旁边是几十个穿褐色衣衫的人,每个人都猿臂狼腰,肌肉爆裂,一看就是武林高手。
他左边一个红色锦旗,上面写着“天下第一帮”;右边一个牌匾,上书“替天行道”。
那个年轻人猛地一拍县长的椅子,大喝一声:“还不下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