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再遇北公主 (第3/3页)
只兔子都看不到,普通人来干什么?来做生意?会有生意做吗?”
夏远山不响。
白锦也无意继续这个话题,看向沐晴:“你真的知道怎么用?能拿出里面的东西?”
“试试吧。”夏远山其实一点把握都没有。
“到了北国,给你三天。”刚才的对话,白锦听得一清二楚。
夏远山苦笑起来:“殿下,三天肯定不行。”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白锦斜睨着他。
夏远山开始后悔先前的信口胡说:“这东西已经锁了几百年了,三天,真的不行。我对威嶙那么说,只是不想跟他去都城,去见西王。”
白锦“哦”一声,示意接着往下说。
夏远山轻轻叹口气:“西王是个小姑娘,喜怒无常,随心所欲惯了,到了她那里,还真不知道会想出什么法子来折磨我,弄不好,直接杀了我都有可能——她一直说自己才是真正的妖族之王,是天定的,其他的都是篡位的逆臣,她有没有圣物,无所谓。”
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白锦听了,也没说什么。
夏远山又道:“南王,为了人偶里的东西,他暂时不会伤害我,但是,他太精明,权衡之下,如果利大于弊,他答应的事,出尔反尔并不奇怪,我没法相信他。”
“这么说,难道你是愿意跟我走的?那之前还跑什么?”白锦语带嘲讽。
“我也不愿意去北国,但殿下,我还跑得了吗?”夏远山实话实说,“往好处想,我能和北王谈谈条件,至少,他不是个小姑娘,也还可信。”
白锦“哼”一声,脸上带着几分得意。
这时,老板和老板娘推着独轮车,运来了大堆的木柴。
白锦指挥他们把柴火放好后,一抬手,院子里便燃起熊熊大火。
“姑……姑娘……”老板壮起胆子说道,“这……火太大了,会烧到房子的。”
“我盯着呢,放心。”白锦看着火光,像是随口一问,“你们是哪里人?到这里多长时间了?”
“我们是犯人,被流放到这里已经很久了。”老板不愿细说。
“在愈新洲外还有家人吗?”白锦已悄悄握好匕首。
老板不明白她什么意思,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夏远山。
“你看他,你老婆也看他,怎么,他是你们的家人?”任何一个微小的举动都逃不过白锦的眼睛。
老板讪讪地笑了:“家里应该没其他人了。”
白锦也笑,刚想动手,蓦地感觉到有陌生的气息正在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