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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 好米做成坏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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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4 好米做成坏粥 (第2/3页)



    样本之一,河间府某县甲村。

    这里的塾学是一栋危房,塾师则是一名识字不过百的退伍士兵,教学质量可想而知。一条很简单的推论,塾师都是文盲蛋子,他怎能教出合格的学生?再者,穷人孩子早当家,六七岁孩子虽然无法视作合格劳动力,却已经能够做一些放羊、喂猪、热饭等简单活计,农民怎肯舍得把孩子送到塾学浪费时间。

    甲村的义务教育,基本处于荒废状态。

    除非来了官员视察民生,塾师才会临时召集学生装样子。

    样本之二,河间府某县乙村。

    与甲村不同,乙村乃至周边村子的义务教育制度都像模像样,一群又一群孩子准时聚集到各所塾学死记硬背。如果魏藩藩王微服私访到这里,肯定非常欣慰地感慨:“此地百姓,当真好学。”

    可惜,乙村的义务教育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乙村有一名程姓大地主,他承包了附近二十余村落的六年义务教育。程姓大地主高举效忠藩王陛下旗帜兴办义务教育,首先驱使衙役勒令各村村民集资建设塾学;其次组建护学民兵,强制要求各户村民准时把孩子送到塾学。

    程大地主为何如此积极支持国策呢?

    因为利益。

    农民收入低,每一文钱的意外开支,都要斟酌再斟酌。程大地主支持义务教育国策归支持,他绝不可能亲自掏腰包建设塾学,所有塾学的建设资金都羊毛出在羊身上。又因为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钱,程大地主奢侈浪费风格要求“一村一塾,五村一大塾”,间接把许多自耕农逼到破产。

    或许有人会质疑,农民没钱就是没钱,程大地主又能怎么办?

    答案很简单,农民没钱了,可以把祖传耕地卖给程大地主啊;地卖完了,农民还可以把老婆孩子和自己抵押给程大地主啊。

    一村一塾,五村一大塾,目的就是为了假借国策名义耗干自耕农的积蓄。

    另外,除了塾学的建设费用,孩童每年的学费更是镇压农民不得翻身的一座大山。

    题外话,赵藩经济弱势,临近鲁藩的河间府等府县都习惯用鲁元结算收入。鲁藩1672年推行全新货币政策,规定1鲁元汇兑100新鲁文,此处亦以鲁元、鲁文简单描述赵藩农民的经济负担。

    赵藩义务教育国策规定,凡6岁以上儿童,无论男女,必须到塾学学习六年,每年最低学够四月时间。学费条款规定,孩童学会阅读之前,每旬须缴纳20文(鲁文)学费;孩童学会阅读之后或者学够两年时间,每旬须缴纳30文学费;孩童学会阅读、写作之后或者学够四年时间,每旬须缴纳40文学费。而若谁胆敢缺课,一日计作4节课,缺一节课罚款20文,缺一天课就要罚款80文。

    河间府农民的收入如何呢?

    据魏东生粗糙统计,赵藩河间府的农民人均收入约为24鲁元,即2400鲁文。

    谁家孩子胆敢缺一月课,一年的收入就没了。

    即使没有缺课,一名孩童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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