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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好莱坞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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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章:好莱坞法则 (第3/3页)

不挑剧本的,可以多占股份,挑剧本的则是1比1的比例。

    光融资这一项,就可能几十家公司参与其内,要么共同喝汤,要么就一起吃屎。

    投资毕竟有风险,赚得少了也比赔钱强啊。

    如果你足够有信心,自己也可以全投,但一部电影出去,就有可能导致公司其他资金链断裂。

    米高梅就是,一开始和吴宇森合作,《变脸》2.45亿美金票房,《碟中谍2》5.45亿美金票房,不断刷新华人导演的记录,倒是狠狠争了一口气。

    然后米高梅就投入1.2亿拍摄《风语者》,票房仅3300万美金,血本无归差点破产,背负着越来越多的债务只能选择下嫁给索尼,而且还没得挑。

    强如哈维·韦恩斯坦,在米拉麦克斯混得风生水起,拿奖拿到手软。但电影不赚钱,照样被迪士尼给扫地出门,默默地建起了一家叫做“韦恩斯坦兄弟影业”的小公司。

    梦工厂单独投资1.26亿美金押宝《逃出克.隆岛》,最后血本无归也成为了压死骆驼的稻草,陈渤才得以趁虚而入。

    好电影未必就大卖,反而一些不那么好看的电影反而票房大丰收。

    更看重盈利的电影公司当然是越来越保守,像那种挤在写字楼一角,三年才能做一部电影的才会执着于艺术和创新,不断挑战自我。何况,好莱坞的制作流程中导演只管拍片,是没有剪辑权的,就怕你太艺术化,毕竟电影票房取决与大众,也只有像斯皮尔伯格、西科塞斯、卡梅隆这样的大导有这样的权力,李安都没有这个资格。

    而且好莱坞也不是没烂片,甚至比国内还要多,但只有好看的大片才有资格在国内上映。每年分账票房有名额限制,当然不可能给烂片机会了。

    那这些烂片为什么会被制作出来呢?直接毙掉不就好了吗?原因也是有很多的。

    其一,投资人有侥幸心理,想捞一把热钱。电影公司有钱不收是傻蛋,反正成本出来了。

    其二,制作者为了贪点制作费,本来也没想着对观众负责,投资人又不为了赚钱,纯粹为名,那么坑就坑了。

    其三,投资人和制作人集体晕菜,眼高手低结果黄了。

    其四就要涉及某些不言而喻的任务需求,还有非法洗钱等活动。

    这种水深的娱乐圈自然是有其道理的,要想赚钱就得擦亮眼睛,否则万劫不复都是极有可能的。

    这一行业做得最好的还是得看米高梅的极品前任老板科克里安,70年代买下米高梅,利用品牌影响力将其名下的地产投入到拉斯维加斯,建立起最大最豪华的赌场。

    被分拆的米高梅则贱卖甩出去,90年代又以13亿买回来,这回48亿再卖,你说他屌不屌?

    曾经显赫一时的米高梅和联美的合并变成七大电影公司,现在米高梅再次售出,又变成了六大。

    传奇娱乐集团的冒起,到底能不能成为新的第七大呢?那就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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