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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合作采煤(下)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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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是要和朔县官府合作,你开采了煤炭,必须要把利润的两成交给朔县官府,这个叫做煤炭资源使用费。∈↗,.”陈飞说道。
而那个曾庆思考了一下,说:“好吧!”
陈飞听了这个话,也就知道这个曾庆妥协了。而陈飞知道如果是后世发现了这么大的煤炭,那恐怕都是要由国家统一来安排,地方政府也都没有资格染指这么大规模的煤炭。可是古代可没有什么煤炭控制,国家控制的资源主要也就是以盐铁铜为主,别的资源绝大多数也都不会控制。煤炭在古代根本不是什么珍惜的资源,百姓如果自己想要弄,那直接开采也就行了,有时候连税款国家都懒得收。
不过陈飞必须要收,毕竟这个煤炭可是一个宝贝,不能够让这个曾庆自己开采了。而且并且不但要收,还要额外收费。唐朝的税制比较简单,也就是农业税和商业税,商业税也就是三十税一,不过是百分之三点三。可是陈飞知道煤炭的暴利,随着蜂窝煤的推广,那最后煤炭的利润也都是非常高的,这么大的暴利陈飞怎么能够只是按照百分之三点三来收费呢?所以陈飞也就“发明”了一个资源使用费,单独对这个即将进入煤炭行业的商人进行征收使用费。这个也是为了避免地方政府不能够额外增加税收的规矩。陈飞这个也是在打唐朝法律的擦边球,反正间接的增加税收。
“还有,到时候你再次拿出百分之五的利润,交给我的一个私人基金。不过你放心,这个基金我是不会动一文钱的,这些钱都是用来做慈善公益的。也就是帮助百姓修桥铺路,还有什么各种救济孤寡之类的,这些钱不是我的啊!”陈飞说道。
“好!”曾庆咬咬牙说道。
曾庆把这个所谓的慈善公益基金当做了陈飞自己的私人小金库了。他也就是当做了陈飞在进行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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