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分权和放权(下) (第2/3页)
各种政令,如果没有通过主簿审核的政令,都会交给我们几个县官一起商议决定!”陈飞主动说道。
而那些县里面的书吏也都是议论纷纷,显然对于县里面这个放权的行为非常惊讶。本来他们这些书吏并没有自己决定事务的权利的,那些书吏想要做什么事情,都要跟县令来请示,只有县令批准之后才能够执行。而这个情况一直以来都是自古流传的,而很多县令也都是把所有决策权也都收拢到自己手里面,一丝一毫的都不分给其他人。这样才能够体现一个县令的权势,而这样好像才能够体现县令的地位。
可是陈飞作为后世人,却不这么看。在古代的政府好像巴不得什么权利都往高层来收拢,巴不得下属的行政单位没有任何权利,一切都要来请示中央。可是陈飞这个后世人当然知道,这样子其实是一个病态的权利结构。自古以来权利讲究该放的放,该收的收。而军队的调动权利,一定要收归中央,这样能避免出现军阀。而财政权也要把大部分财政权收归中央,这样才能够避免地方做大。如果地方政府都比中央政府有钱了,那恐怕就是国家分裂的开始。
所以对于分权和放权,陈飞有自己的一套理解。普通的权利也就可以下放给下面,让他们自己决定也就可以了。而如果把一切事情的决策权也都提升到自己这个县令身上,那到时候不但自己这个县令累得跟死狗一样,而且到时候工作效率将会降低。所以陈飞把一部分的决策权尽可能的下放,这样才能够让整个县里面的官府运转效能提升。而且如果把权利下放了,那些下面的那些书吏也才能够支持自己。毕竟他们平常也都是没有太多权利的,可是现在陈飞分给了他们权利,那也就是可以获得不少好处。只要能够分享这个权利的蛋糕,那他们才会真心的支持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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