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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帝国早期医疗事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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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人:帝国早期医疗事业考 (第1/3页)

    作者:荆蛮后人

    联络信箱:jmhr1@hotmail

    由于军医蒋万里在光绪十六年的宫廷政变中身亡,原本计划中属于他的工作改由马丰来兼任。(本站小说文学网)

    光绪十八年十月,帝国医疗卫生总局在běi jing正式成立,下辖四大署:西医署、中医署、监管署、教育发展署(至光绪二十五年后,又将药品职能从西医中医两署中分离出来,单独成立药品署),另有人事行政等各庶务机构。许汝楫(此人本为民间医生,后治好了慈禧的病,被赏三品顶戴)任首任总局长,黄宽(留英医学博士)任副局长,科技次官马丰兼任首席顾问。 而后,各省皆参照总局的组织构架,成立各省的医疗卫生局;至光绪二十年,各府(市)都陆续成立了医疗卫生分局。

    光绪十九年,在帝国内阁会议上,通过了《帝国医疗卫生十五年发展计划纲要》。其中明确提出几点:一,在保留中药的前提下,帝国将大力推广西医;二,帝国鼓励所有民间军方的机构和个人,开发新的西药,改良中药剂型;三,帝国将加快在医药基础建设方面的投资,以最快速度建立一个大型药品生产基地(一年多以后,běi jing中华制药厂首期工程完工),并将鼓励农民尝试种植部分药用植物;四,计划于光绪三十年前,使50%的城市人口可以享受到“钦定生活必需药品”的补贴供应,光绪三十五年前,使90%的城市人口和50%的农村人口可以享受到“钦定生活必需药品”的补贴供应。

    帝国早期医疗卫生发展大事记

    光绪十八年,十月,帝国医疗卫生总局成立

    光绪十九年,四月,《帝国医疗卫生十五年发展计划纲要》发布

    光绪二十年,八月,帝国首个现代化工业制药厂――中华制药厂开始生产运营;同年,《帝国卫生法》公布。

    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帝国药品管理条例》、《帝国医师法》公布。《帝国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帝国境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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