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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贿赂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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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 贿赂不好使 (第2/3页)

瓦哈拉警长,希望他能疏通一下关系。堂堂大迪拜,何必和一个小雇佣兵头目过不去呢,犯不着嘛!万一你们哪天和别国干起来了,说不定还得请狼群帮忙呢。

    斯坦森许诺,只要事成了,会给瓦哈拉一千万美金。可是结果呢,并不尽如人意。

    难道迪拜公务员立场坚定,不接受贿赂?还是怕真主安拉找他们麻烦?

    瓦哈纳警长是这么告诉斯坦森的,基恩这个人绝对不能放,这厮违反了迪拜的法律法规就不说了,关键是现在米国政府也插了一脚。

    米国政府和基恩是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呢?

    恨,肯定是有的。

    前面刚提到,基恩带着狼群雇佣兵参与了美伊战争,杀死了不少米国大兵。阿富汗战争也有狼群的影,也杀死了不少米国大兵。

    基恩虽然生活在东,可是他的根还是米国啊!虽然已经被开除国籍。基恩现在的罪行是叛国罪,反人类罪,战争罪,等等其他神马的罪,总之很严重。

    基恩是米国人,那杀米国大兵他下得了手吗?爱国情操也太低了些!

    不得不承认,基恩对米国只有仇恨,没有好感。

    基恩还是米国大兵一员的时候,在战场上也就是虐杀了几个平民,结果就上了军事法庭,判了好多年。国家对自己不仁,那自己又何必对国家仁慈呢。更何况雇佣兵是个商业组织,讲究的利益,是金钱,谁给钱就给谁卖命。

    就因为这一条,基恩被米国政府列为叛国者。

    米国政府和迪拜政府签署有引渡条约,基恩要被引渡到米国,上军事法庭,接受法律制裁。

    米国政府横插一脚,狼群贿赂再多的钱,迪拜公务员也不敢要啊!老大哥要是发脾气,后果很严重。

    现在看来贿赂法也不顶用了。要怪就怪基恩倒霉,肆无忌惮的在迪拜市内动刀动枪,连火箭筒都带来了。而且迪拜政府真得不稀罕几个臭钱,人家自己的钱都多得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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