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门脸房 (第2/3页)
洁。
除了房子本身的优势之外,这个小卖部还有自己的营业执照,这就说明这处房子已经是商业用途了,不像那两处民居,如果想办理营业执照,还得去房管所交上一大笔钱,把房屋的性质从居住变成商用,因为从法律上讲,那两处民居都不是私人财产,而是国家财产,产权人是房管局。
洪涛在后世也和朋友合伙当过饭馆老板,当初就是在房子问题上吃了亏,签完合同交完半年租金,结果到工商局办理执照的时候,才得知要想利用民居做商业用途,就必须取得房管所的同意,而房管所能不能同意,全看你是否缴纳每平米500块的变更手续费,结果饭馆还没开张,先亏了好几万的变更房产用途费用。
虽然这个门脸让洪涛非常满意,甚至已经超出了他的期望,但是洪涛并不奢望能够把这个小卖部盘下来,并不是洪涛付不起租金,也不是这个小卖部买卖太好,人家不愿意往外兑,问题还是出在单位产权上了。
公家的房子自然有公家房子的好处,比如在租金问题上,那时候的人还没有后世中的这么精明,尤其是大单位里做办公室那些铁饭碗们,对于这个小卖部的租金来说,1块钱和1万块钱一个月根本没差别,因为这个钱一分一毛都落不到个人手中,全都是单位的收入,所以大家对于出租给外人经营的热情都不高。再加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混铁饭碗原则,他们宁可这个小卖部天天赔钱,也不愿因交给外人经营,在他们看来私人做生意的好人还不多,坏人很不少。
所以能不能租到这个小卖部,主要看得不是你能出多少钱,是你能不能找到熟人,最好是这个单位里的熟人,不用是什么大领导,哪怕只是个普通工作人员,能给搭个线牵个桥当个保人就ok,这样你再适当的向主管领导表示一下自己的敬意,只要这个房产不存在原则问题,并且你出的租金比小卖部的收入高一些,基本就算拿下了。
当然了,如果你能找到这个机关单位的1、2、3把手,甚至他们上级主管单位的主管领导,那恭喜了你,这个小卖部立马就会成为你使用,给不给房钱都无所谓,交不交水电费都没有人会向你要,你要嫌面积小,马上就把旁边墙拆了,再给你盖50米房子出来。
不过洪涛没这个本事,现在他唯一认识的最大领导就是居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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