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脱水——诅咒 (第2/3页)
己才是警察,自己才是先到现场的,但是却总是因为长官的原因,让这些高中生侦探进场。自己才是人民的卫士,报告要自己写,笔录要自己写,但是这些高中生侦探却连执照都没有。警官,我有一招杀人不见血的方法,你要不要学。诅咒杀人什么的,绝对让任何人都查不出。”
“你这是教唆。”警官不知道说什么好,觉得身为公务员,还是应该说这句比较好。
“切。”
“我倒是想知道,杜康你的杀人不见血的方法。”服部平次显然对杜康的诅咒杀人的说法十分的感兴趣,毕竟侦探嘛,总是对花式死人着迷。
在得知杜康主业是不正经的医生之后,服部平次就更对杜康感兴趣了。所谓的高中生侦探,就是那种越是看着有挑战的难度,越是想要挑战的那群人。
论见识花样死人,有谁比医生更有资格么?或许会有女频的作者让霸道总栽放个蘑菇弹给女主当庆生烟花,但这仅仅是花样作死而是,而不是花样死人。
脑洞大的人有很多,比如说作者,比如说侦探,比如说某些人认知中的杀手、特种兵王等等。就算有脑洞大的作者能够凭借自身脑洞共振,脑补出一副婴儿手握脐带把自己搞窒息的作死行为。但是扔到医生这里,也不过就是脐带受压导致胎儿缺氧的特殊时期而已。要知道,正常的分娩,还存在脐带受压,迷走神经兴奋导致胎心率变异减速而已。
作者、侦探这些人,需要的是戏剧冲突,研究的往往是花样作死。而医生,尤其是妇产科医生,研究的则是花样死亡。前者的研究对象是个人,而后者的研究对象是人类。前者能够脑补的范围,到了婴儿手握脐带,姑且算是顶尖了,而后者研究的范围甚至包括了自然选择的淘汰的对象。前者研究的是有趣的个体,而后者则是在进行冷酷的自然选择。
前者研究的事情往往是有趣的,
比如某个故事的主人公三岁能骑马,五岁能打枪,二十多岁当老大,三十岁做了别人六十岁都做不了的事情。如果主人公成天跑到都市里面扮猪吃老虎,然后谈恋爱,这就太俗套了。但是,如果主人公姓金的话,那故事就有意思多了。
或者说,如果主人公从小被师傅收养,扔到各个不稳定地区执行各种任务,学习了各种技能,然后拥有了随时可以接班的能力。这时候把他扔到大城市里面,让他给几个小鬼头保驾护航。如果这几个小鬼头是女的,那么这故事就是俗套的都市流。无非是各种谈恋爱,然后当挡箭牌以及接盘之类的。当然了,翻拍成电视剧是没问题的。
但是,如果这几个小鬼头是男的,顿时,逼格一下就高上去了。顺便一提,这几个男的小鬼头,一个叫漩涡鸣人,一个叫宇智波佐助。而主人公叫药师兜。怎么样,是不是很精彩。站在药师兜的视线看,出场就是火影里面的第一个高潮——中忍考试。要是没有那些搞玄幻的(投胎转世什么的),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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