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太史慈 (第2/3页)
将州吏带至车间,跟他说道:“假使你没有取出奏章给我,我也不能将其损坏,我们的吉凶祸福恐怕都会相等无免,不见得只有我独受此罪。与其坐而待毙,不若我们俱同出走逃亡,至少可以保存性命,也不必无谓受刑。”
州吏疑惑地问:“你为本郡而毁坏我的奏章,已经成功,怎么也要逃亡?”太史慈便答:“我初时受本郡所遣,只是负责来视察你们的州章是否已经上通而已。但我所做的事却太过激烈,以致损毁公章。如今即使见还,恐怕亦会因此见受谴责刑罚,因此希望一起逃去。”州吏相信太史慈所言,乃于即日俱逃。
但太史慈与州吏出城后,却潜遁回城通传郡章,完成使命。州家知其事,再遣另一吏员往洛阳通章,但有司却以先得郡章的原因,不复查察此案,于是州家受其短。
太史慈由是知名于世,但他亦成为州家所仇视的人物,为免受到无妄之灾,乃避居于辽东。
这个故事足以说明太史慈并不是正直到顽固不化的人,他也有狡猾变通的一面。说好听点是有勇有谋。
公孙康对太史慈说:“大丈夫生于乱世,当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子义以为是这样吗?”
这句话本来是太史慈临死前说出来的,所以他心里有极大的共鸣。连忙点头说“公子这个观点,我非常认同,简直说到我心坎里面了。”
公孙康又说“高句丽经常入侵我们的家园,烧坏我们的房屋,破坏我们的田地,抢夺我们的财物,劫掠我们的父老乡亲,欺负我们的姐妹。是可忍孰不可忍?”
太史慈的思路被公孙康牵着走,很自然的说:“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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