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第2/3页)
回去再让人给你做好吃的。”
说完,对婢女道:“这里用不着你了,你走罢。”
婢女忍着脸上的疼痛,走了出去。薛定锷伸了个懒腰,把门关上,自语道:“这种破地方,老爹是怎么愿意和这群人结盟的……”
……
当夜,岩仓城下市镇中,云海岚住处。
吴锋眼见宅子里有灯光,知道云海岚并未出去修炼,便几个腾身,翻越围墙,从窗口窜了进去。
云海岚修为远在吴锋之上,发现有人翻墙进来,当即察觉,正要喝问,但与吴锋之间建立起的那种神秘的默契,立刻让她意识到是吴锋来了。
她笑逐颜开,却带着揶揄的语气道:“终于想起来看我了啊?”
自从吴锋认真投入工作后,这接近两个月都忙于公务和学习,除了匆匆忙忙算准日子过来提供了两次鲜血之外,也便没有再来过了。
吴锋见自己虽然好些天没来了,地上仍然干干净净,没有丝毫尘埃,不由笑道:“云大小姐终于学会清扫房间了么?”
“不然呢?”云海岚微微歪了头,道:“能一直指望你帮忙?”
吴锋能感觉到云海岚言中隐藏的那种殷切之意。
当然,并不是那种原因。只不过云海岚沉睡四十年,想要重新融入人类社会,必然十分之困难,再加上她如今不能见阳光,只能昼伏夜出,这便更加不易了。短短一两个月,肯定是绝大多数时间只能孤伶伶一个人呆在宅子中,或是出去修炼。
吴锋眼见桌上有一幅写到一半的字,墨痕尚新,旁边有染着墨迹的笔和墨砚。
字是传自卫夫人的簪花小楷一派,风格婉媚清穆,齐整却流丽不呆板,极为流行于仕女群体当中。
一般的江湖女子是不怎么愿意练字的,但对于贵族女子来说,虽然刺绣等女红并不重要,但书法却是必修功课。大魏民风深受胡人风气影响,妇女穿着暴露,不忌骑射,名门女子不但不重视女红,就连琴艺也不太重视,比起来琵琶胡笳在女子中流行得多。然而对书法的看重上,却和南方是一模一样的。
云海岚近来寂寞难遣,也只能自己练字消遣了,毕竟恢复功力也是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她虽然不像吴锋那样天生有书法天赋,但书法也算上等,在懂文墨的女子中,这样的笔锋,大约算得上万中无一。
只是这笔锋太过模仿前人,没什么特点,吴锋其实看不上眼,也不好违心多夸奖,只是随口赞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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