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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7章 文字狱,莫谈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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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57章 文字狱,莫谈国事 (第1/3页)

    沈图离了九华山后,却未回成都碧筠庵,而是往浙江而去!

    康熙二年,文字大狱《明史》案发。

    《明史》案一称《庄氏史案》,发生在康熙二年。庄氏系指浙江乌程豪富庄廷鑨。生年不详,约卒于顺治十二年。因他重病后双目失明,故以“盲史自居”,并欲著书立说,传文后世,明天启间,内阁大学士朱国桢对明史很有研究,著有《史概》,并完成了纪传体《明史》,惜未刊印,明亡后,朱氏后人因家道败落而出售其《明史》书稿。

    庄廷鑨本属当地富户,遂以白银千两购得。此后,他广聘名士十余人,昼夜纂修此书,又续写了天启、崇祯两朝史实,攘为己作,改名为《明史辑略》。可是,他未及刊刻就病故了。其父庄允城遵其遗嘱,“先刻其书”。

    同乡朱佑明,系另一巨富,出四、五万资助。庄允城为了抬高该书身价,接连做了手脚。与此同时,他费时五年,以百余册为一套,刊行于世,时为顺治十七年冬。

    该书奉南明弘光、隆武、永历为正朔,且有指责清朝开国史事的词句,因此,在全书售出后,一再有人据此恫嚇、索诈钱财。查继佐等三位学者,因被庄允城私刊其姓名,向学道胡尚衡据文检举。但由于庄氏在官场中不断以重金行贿,事态遂得暂时平息。此后,他又将书中讳碍之处改刊,凡数十页,继续印行。

    时过未久,贪吏李廷枢、吴之荣认为此书“奇货可居”,继续举发。然而,由于松江提督梁化凤和杭州满洲将军柯奎在受贿后的庇护,庄氏仍安坐其间。

    吴之荣于恼羞成怒之际,仍欲以此达到他升官发财、官报私仇的目的。于是,他于康熙元年九月特携该书初刊本入京,向刑部据呈指控,并嫁祸于朱佑明,酿成大狱。

    当时,康熙帝年幼,鳌拜等四辅政大臣见状大怒,庄允城被锁拿到京,病死于大理寺狱中。

    康熙二年正月,清廷再派吏部右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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