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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杂贼没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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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5章:杂贼没地位 (第2/3页)

在门外还没有来得及清洗的衣服,江湖上叫做采荷花。

    这种杂贼属于江湖中最低等的贼,被江湖中人看不起。人群中最低等的是乞丐,贼群中最低等的是杂贼。江湖中,把这些杂贼统一称作黑幺。

    除了偷这些不值钱的破烂玩意外,杂贼还偷家畜。

    有的潜入羊圈里,手中蘸着蜂蜜,伸进头羊的嘴里,头羊舔到甜味,就会跟着他走出,头羊一走出,别的羊也会跟着走出。就这样,偷羊贼领着一群羊离开了羊圈。头羊最好认了,个头大,羊角长的,一定就是头羊。

    有的钻进牛圈里,把豌豆等饲料送进牛嘴里,趁机解开牛缰绳,将牛牵出来。牛行走缓慢,偷牛贼担心会被主人追赶,就用棍子戳牛肛门,牛就会跑起来。乡间的偷牛贼,都是这样偷的。

    偷猪贼跳入猪圈,让猪吞食用酒泡过的食物,猪很快就酩酊大醉,如果是小猪,偷猪贼就用衣服盖住猪,背在肩膀上;如果是大猪,偷猪贼就把猪抬上架子车,用被子盖上。如果路上遇到有人询问,就说是拉着病人。

    偷马贼钻入马厩,用手指给我挠痒,让马变得驯服,然后用棉絮包住马蹄,牵马离开。一出马厩,偷马贼就飞身上马,打马狂奔。偷马贼不但要熟悉马的习性,还要有好的骑术。

    原木是个偷马贼,所以他对蒙古马很了解。

    在盗贼行业里,原木属于最低等的杂贼,这种贼无门无派,如同孤魂野鬼一样,只在夜晚游荡,他们一般单独行动,也有的群体出动。群体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是杂贼。在盗贼行业里,稍微有点身份地位的人,都不屑于与杂贼来往。杂贼也只配与杂贼来往,结为帮派,互相照应,乌鸦落在猪身上,谁不笑话谁黑。这种贼到现在还有,一般出现在农村和郊区,以偷家畜为主。

    偷窃是个技术工种,杂贼是最没有技术的那类人,所以,他们的地位最低。

    盗贼里级别最高的是大瓢把子,江湖上还叫做大发家。大瓢把子雄踞一方,手下喽啰众多,各管一方。大瓢把子并不从事具体的偷窃,他对外是以成功人士的面目示人,有的把自己打扮成乡绅,有的把自己打扮成商人,大瓢把子关系网稠密,黑白两道通吃,每一个城市,白天是市长的天下,夜晚就是大瓢把子的天下,大瓢把子一呼百应,畅通无阻,没有他办不动的事情。每一个贼要能够成为大瓢把子,非得经过千锤百炼,非得有几手绝活不可。盗窃行当靠的不是世袭,靠的是技术。盗窃行当给每个贼都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平台,它的机会是均等的,气氛是民主的,竞争是激烈的,成就是显著的,它的机制是深入贼心的,为广大贼民所心悦诚服的。

    虎爪就是晋北的大瓢把子,我是虎爪的关门弟子,借助着师父的名号,我在江湖上也辈分很高。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从来都有长幼尊卑之分,而无论从事什么行业的人,也有长幼尊卑之分。

    我对原木说起了自己在偷窃行当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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