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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五章 滇军首攻 (第1/3页)
虽说普法战争中双方等于打了平手,但法兰西帝国上下还是感到莫大的耻辱。 要看 ? 曾经威风八面的法国6军伤亡过3o万人,可是毕竟因为孤拔率领的法国海军反击得力,在德国本土登6逆袭成功,以至于让法国6军没有进一步遭受更严重的折损。相互承认边界保证互不侵犯的“梅斯条约”签定后,没有割地赔款的法国国力未损,因而法国6军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就恢复了原来的编制与战斗力。到了9o8o年,法国6军拥有常备军的人数已达到7o万人。
由于法军采取征兵制征召士兵,即年满法定年龄,且身体健康、无残疾的男性国民,均须强制性加入军队服役一段时间。但是容许自愿选择以军人为长期职业的人士,在义务服役期完毕后,继续在军队服役。军官施行职业化的自愿招募方式,由于长年与欧洲各国征战不断,因此军人世家辈出,应征者中自然不乏出身军人世家者,因此军官与士兵的文化与军事素养有了充分而又切实的保障。除了优秀的士兵之外,军官大多拥有清醒的政治头脑,知道战争不过是政治的延续,因此没有只会猛打猛冲的莽汉。
李维业此时敢以4oo名法军和6oo名越南雇佣军进攻数千人的黑旗军,倚仗的除了法国6军的高素质,还有精良的装备。
“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战争毕竟不是两个赤手空拳之人的肉搏,双方是要手持家伙真刀真枪地对掐的。从冷兵器时代的战争起,战争器械的先进与否就是战争输赢的天平上的一颗分量十足的砝码,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颗砝码的分量无疑是越来越重。两军一旦战场接触,除了拼勇气和意志外就看哪一方手里的家伙够精良了。法国6军是从欧洲的不断征战的腥风血雨中走出来的军队,又经历了大革命的洗礼,对于武器的选择,并不要求性能的出类拔萃。而是合用就好,法国6军当时的主流轻武器是“格拉斯”后膛单步枪,该型枪是法国6军的标准步枪,取代了在普法战争中表现颇为不俗的“夏赛波”步枪。威力和可靠性较前者又有提高。这种步枪长13o5毫米、枪管长82o毫米、重量4.15千克,口径11毫米、有效射程9oo米,采用旋转后拉式枪机、单装填,使用11x59毫米金属壳弹,射可达14/分。格拉斯步枪射程远、精度优秀、动作可靠。结实耐用,维护简单,装备部队后深受士兵好评。如果说它有什么缺点的话,莫过于其繁琐的单装填方式比较缓慢,限制了射。打完第一子弹后要拉开枪栓、击锤,经过退壳、装弹、位、闭锁等一系列动作后才能进行下一次射,在越强调火力密集和射的近代战争中有点跟不上趟。这显然是在可靠的连步枪已经出现的情况下,法**方依旧坚持旧有观念的结果,但是由于法军步兵能及时得到哈乞开斯射炮、格林炮等射武器的支援,格拉斯步枪射慢的缺点倒也不是显得那么突出。
由于法兰西第一帝国的皇帝拿破仑是炮兵出身。所以法国6军非常重视火炮在战争中的挥与作用。因此,炮兵建设一直是法国6军的重中之重,法国步兵在战场上可以随时随地的获得炮火的支援成为了其常胜的关键。9o83 年的法国炮兵手里家当的确不少,但是能用于越南地区的却是有限。最为轻便的当属1.65 英寸山炮,该炮9o8o年定型装备,总重362磅(约167公斤),携带方便;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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