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天方夜谭也是真 (第2/3页)
陈怡的传呼,陈怡在电话里把刘佳来捐款修路的事情详细的告诉了他,惊得他目瞪口呆的,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李嘉华是d镇土生土长的,又在d镇当过三年多的副队员,后转到外乡当了几年的副组长后,又回来当队员当了三年多了,除了到外乡当副组长离开了几年,从二十一岁起,已经在d镇工作了十十二个年头,是实打实的d镇的“土霸王”,对d镇的事情可以说是了如指掌。d镇里那些人家有背景,那些人家穷的叮当响,他都了然于心。
现在听到市里最大的老板跑到d镇这个鸟都不愿来的地方捐资修路,还一捐就是几百万,要修一条水泥路。不为别的,就为了谭家屋场的那个被大伙称为诗人和“秀才”的谭天。他能不吃惊?
谭天那家伙,家里除了一个姑奶奶在市里,是一个街道豆腐厂的职工外,就没有任何亲戚在市里了,更别说有什么大背景了。父亲是一个小学老师,虽然在年轻时,在外面干个“外调”,可据他所知,谭天的父亲待过的地方,都没有出什么大人物。更谈不上什么大背景。
就说谭天那小子,初中都没有读完,因家里穷得吃了上顿没下顿,连上学的口粮都没有带,班上司见他成绩又不是很好,就不准他走读,他只好就缀学了,在家里干了几年农活后,竟然爱上了文学写作。这几年,凡是谭天那么大的小伙子,都跑到广州或铁路上去打工挣钱了,不少人家一年多多少少还是能带回一些钱,慢慢地改变了贫穷的生活,谭天那个家伙竟然呆在家里,搞什么文学创作,贫穷的家庭依然贫穷。现在虽然发表了两首诗歌,又能起什么大的作用。
可如今,这家伙就是因为发表了那么不能起大作用的诗歌,竟然吸引住了新来的小队副组长,姚三峰的那个传说中的美若天仙的女儿,还引来了市里的红太阳集团的捐款修路这么一大喜讯,他能不吃惊得目瞪口呆。
这是什么逻辑啊?两首诗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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