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一章 迷情 (第3/3页)
,不奢望这些。只想找个家,安安稳稳地生活,那便是最大的奢求了。如果沈公子不嫌弃,妾身愿意……”
“如怡姑娘!”沈欢赶紧打断,“这种事,太过重要,你还需妥当思虑才是。”
如怡叹息说道:“如果沈公子不嫌弃,妾身想在海州住上几年。这里气候适宜,风景又好,与京城不同的风光,也是迷人的紧,住下来最合适不过了。沈公子以为如何?”
沈欢愕然,接着赶紧说道:“那最好不过了,最好不过了。”
如怡姑娘轻咬嘴唇,道:“如果住在这里不方便,或者沈公子怕沈夫人误会什么,妾身可以搬到外面去住!”
“不用,那倒不用!”沈欢不悦地说道,“来者是客,再说这知州府邸大得很,沈某还嫌冷清呢。如怡姑娘能住下来,想必外头之人羡慕得紧。那是沈某的荣幸呀!”
如怡姑娘灿烂地笑了:“不麻烦就好。那,妾身就先住下来了哦。”
沈欢赶紧说几句好话,扯了一阵子,末了告罪道:“如怡姑娘,沈某刚从外地回来,其他事还没吩咐,这就去整理一番。你好好在这里住着,沈某会吩咐人来打理这院子的一切。那,沈某就先出去了。”
“沈公子这般讨厌与妾身在一起吗?”如怡幽怨地问道。
沈欢赶紧说不是,只能咬定事务繁忙,不得不去处理。
如怡姑娘看他大义在手,没有办法,只能同意了。
再说几句关心地话,沈欢退了出去。外头虽然秋意来袭,有着凉意,不过他紧张得满头大汗。出到外头,不由嘘了一口气,心头却没有放松下来,反而更沉重了,像有了一把枷锁,定住了什么,难以摆脱。
再次横穿院子,要出去,没想到在廊门处又碰到了一个熟人――杨信。当年沈欢为了演唱一些雄厚的歌曲,特意找来的音乐高手。也算是同窗吧,毕竟两人都是从同一个书院出来地。
杨信还是那个样子,白衣胜雪,冷清寂静;几年风桑,也让他成熟了许多,站在那里,就像一个翩翩公子,而且还是魅力极大的那种。说到潇洒与俊秀,沈欢自认差了一点,特别是人家还是以艺术熏陶自身,自有一股傲人的气质。说到相配,沈欢觉得,此人与如怡姑娘才是最合适的一对,若能撮合他们……
“杨兄!”沈欢来不及多想了,欢叫一声,迎了过去。
杨信脸色也有了松动,几年未见地友人,突然重逢,那份喜悦,自不能作假。
“杨兄,小弟这些日子出去了。不知你等大驾,未能远迎,更不能早日款待,还请见谅。”沈欢先是告罪,“杨兄在这里住得还习惯吧?”
“还行。”杨信又恢复了那般冷静,不过嘴角还是有了一股笑意,“沈兄现在是大忙人,自不能与我等闲人一样。这里环境不错,比起前三年的日子来,算是好上太多了!”
沈欢叹道:“杨兄几人,为了扬新式音乐的风格,不惜走遍天下大州,这等豪情,沈某自叹不如。为了表示赞叹景仰,杨兄接下来的日子少不得要与沈某好好痛饮几杯,方才不辜负了这等良机呀!”
杨信苦笑道:“杨某不一定能在此长住。沈兄从如怡姑娘那里出来,是否知晓她的决定了?”
“杨兄说的是哪个?”
“她要长住海州,不再去其他地方了!”杨信脸显复杂之色,“沈兄,不瞒你说,杨某自遇见如怡姑娘之后,也被她那份风情迷住了。这也是杨某甘愿与她一道周游天下的大半原因,本来打着近水楼台先得月地心思,然而……”
“杨兄……”
“沈兄,请先听杨某说完!”杨信抢着说道。
今天在街上看到献血车,心中激动啊,冲上去,放了400毫升地血。之后继续工作,晚上回到家,后遗症来了,有点晕,脑子很混来,码到现在,出来这章,不甚满意。没办法了,先更新。这个月如果要冲9000字的月勤,明天书生就得更新一万九千字回来,比上月地还要重。惨了,明天看看再说了。嘎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