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五十七章 说服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五十七章 说服 (第2/3页)

人的意见中纠察一下事理,看看是否真有遗漏,毕竟有时别人所说也不无道理。孔圣人亦有言:三人行,必有我师。至于老师觉得这些人之中是否有值得学习的地方,‘师’之与否,那就得看老师的心意了。”

    司马光皱起眉头,沈欢的话他算是明白了,原来他也与大理寺的反对者一样意见,认为自己乱判,不由怒了,这个学生,怎么也沦为了法家的理论,事事究法,根本没有儒家风范,凛声道:“子贤,圣人以仁为根本,杀夫之人,行此不仁之举,不杀不足以警醒世人!”

    沈欢愣住了,平时宽容为仁的司马光,今日怎么尽是杀伐之气,动辄就要人命?转念一想,明白过来,不禁苦笑,这是一个男人的时代,从未把女人当作是与自己平级的存在,因此对女人倒是异常苛求,不说为官之人,就是在农村,一个女人若主动做出失贞之事,坏了风气,“浸猪笼”以杀之,那也是正常的范畴。估计司马光也是抱着这种心思,因此才对此妇人异常严厉吧。

    “老师,刑律是先王之法,纵使尧舜亦不能免,以之纠察万民,裁之以义,推之以仁,行其杀戮,也非求民之死,而是求其生也!孔圣人也讲究宽恕。妇人谋杀未遂,在人看来,以妻杀夫,确实害莫大焉,但杀人未死,判之死罪,一无依据,二为不仁,又岂是大善之道?大宋律令规定谋杀、斗杀、劫杀等方是死罪,杀之未死,依律减罪二等,判个徒刑与决仗就是了,这都是我大宋律令上所明文规定的,老师不依法而为,岂不是自乱我刑律吗?若是如此,后人观之,刑律皆可不依,尽是效仿,才是大害呀!还请老师三思!”

    司马光与赵顼又是不同,司马光年岁既长,思想大致定型,对新思想接受没有那么快,加上他也不像赵顼一样对法家有着好感,因此掺以后世法律知识大谈《韩非子》的策略用在他身上肯定没有效果,也只能用儒家的理论来做些似是而非的辩驳而已。一通长篇大论下来,沈欢自己都有点搞混淆了,不禁微微赧然。

    好在司马光倒是听明白了他的意思,沉吟不已,刚开始不忿沈欢这个学生的念头也消失了,只觉得他所作言辞也有道理,不过总觉得难以服气,也就没有决断,只是睁睁地看着这个有点义愤填膺的学生。

    沈欢见司马光有意动的迹象,压住欣喜,又道:“老师,门生曾听说范希文也曾遭遇一件与刑律有关的奇事:当时有个做了不少坏事的家伙,大家都知道他的恶迹,却找不着证据,也没有律令根据,但是很多人都说他该杀,杀之能大快人心。但是希文公一代儒家、高官,却说不能杀,说‘法外杀人’会杀得‘手滑’!手滑者,即杀得开心,杀得痛快,却会杀出毛病,乱杀一气,最后连无辜的人也会以此给杀掉,乱了刑律,全无节制,毫无依据,最终只会闹得人人自危!老师,希文公如此贤明,尚且不肯因为没有依据而杀坏蛋,如今我大宋律令明文对谋杀未遂着减罪二等,老师偏偏要杀之以快人心,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