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论 (第3/3页)
司马峰叹道:“朝闻道,夕死可矣。贤侄虽小,今观之却得圣人大道了!此解不仅打开了某已往困惑,还符合圣人教化之道,就是句读之分,也符合规律,可为此语正解。不过,沈贤侄,你年岁还小,以后切记不要在外人面前反驳圣人之言,免得落下狂生外号。待你年岁既长,学识渐深之时,方可立一家之言!”
沈欢当然只能说受教,心里却有点不以为然,他如今需要的就是名声,大宋一朝,文人的名声比什么都重要,他就是要积累名声,达到家致富的目的,或者凭此名声登上高处,为这个千疮百孔的大宋天下做点什么。况且张爱玲也说了,成名要早。不趁年少出点风头,也太对不住自己的身份了。
司马峰沉吟一会才道:“好吧,不说其他方面,单是贤侄读论语能读出如此新意,也能进甲班了,老夫就安排你进去吧。还望以后再接再厉,勿使你伯父失望!”
沈欢大喜过望,好家伙,花了这般大劲,终于肯松口让自己进重点班了,真是可喜可贺。
司马峰见时日不早,找了个姓周的老夫子带沈欢去宿区安顿下来,之后再带他到甲班去熟悉情况。
看着沈欢远去的背影,司马峰回过头来,拍一下沈节君的肩膀,道:“思进兄,不需担心,贤侄在此不会受什么委屈的,不是还有小弟在这里么?再说了,贤侄大才,在甲班只要低调点,也无人欺负!”
沈节君呵呵笑道:“玉不琢,不成器!该是让这孩儿吃点苦了,不然怕要养成目中无人的陋习。走,我等煮茶论道去!”
司马峰大笑跟上,走了几步,回过头来,再次看向沈欢远去的方向,只能看到点隐约的背影,含笑点了点头,算是注意这个新进的学生了。之后再快步跟上沈节君的脚步。
不说两位老友互相切磋去了,再说沈欢,待把行李安顿好后,就迫不及待地让周夫子带他到甲班去。路上凭着些须马屁,倒也与这个周夫子熟络了。夫子年五十,教的却是《孟子》,也是圣人之言。
甲班不大,比之后世的教室要小点,简陋许多,连光线采亮都不是很好,不过木桌木凳,墨香纸香萦绕四周,倒也古朴有雅致。也不愧是出了名的书院,想来官宦与富家子弟不少,个个锦衣美袍,倒是沈欢的粗衣显得寒酸了,不过不要紧,书厢内还有大半寒家子弟呢,打扮与他差不多。
不过沈欢甫一进房,即刻得到了众多的瞩目,盖因年岁太小了,稚嫩的脸蛋一望可知才十五六,房里很多人却都已有十**,就是过二十的青年,也不少。这样一来就显得沈欢的特别了,真让他们吃了一惊,以为这少年走错了房子。可待周夫子安排他在房里后排坐下的时候,才知道是名副其实的甲班弟子,不由得窃窃私语起来。
沈欢也不以为意,算是在这个新环境安顿下来了。
待在这里待过十天之后,他对这里也算熟悉了。明眼冷观,更是现甲班这个不大的群体也有着三个分流。一是达官贵人子弟,更贵的上国子监去了,他们这些人的亲人品级低了点,未能把儿孙送进国子监,只能送到这里来,不过嵩阳分院怎么说也是名院,更多的是收集有才学之人,因此这些人在这里算是既贵且才,如此一来,他们就看不起那些贫民寒家子弟了;二来就是寒家子弟,一般都比较有才,奈何祖上身份低微,在这个以出身论身份的时代,当然受人冷眼;还有一个就是商者富人子弟,他们更惨,虽然有钱,大宋朝也不像其他朝代一样不允许商人子弟科举为官,不过在别人眼中,还是商贾之流,名声极其不好,不说官人子弟看不起,就是贫民出身的子弟,面对他们也好像高人一等,这些商人子弟就像寓言里的蝙蝠,非兽非鸟,身份很是尴尬。
沈欢当然只能属于贫家子弟,不过这家伙根本不知谦让为何物,极其张扬,夫子讲课时更是连连问,或者回答质疑,出了不小的风头,本来贵人子弟就不屑他的身份了,如此一来,就是低调的寒家子弟也看不惯他,因此十天下来,只结实了一个富家子弟的学子而已。勉强可称之为朋友。
这人姓周名季,字云飞,年十**,家有大酒楼,颇为富裕。为人还算豪爽,言谈滑稽,颇合沈欢这个未来人的胃口,与之深交。周季年轻,但因这个时代的人身材不高,加上也许吃了家里酒楼不少的油水,因此有点福了,脸圆圆的,像一猪头,还在面目清秀,算是可爱憨厚之相。此人最大的爱好就是结交朋友,谓三教九六无所不交,因此在甲班上也算颇有人缘。沈欢与他结交,也算解了些须新环境的寂寞。
这日下学,周季过来拉住沈欢的手,匆匆往外面就冲去,口中尤自喊道:“沈兄,快走!”
“做什么!”沈欢奇怪地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