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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己治军(转摘:王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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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己治军(转摘:王曾瑜) (第1/3页)

    第一节严以律己

    人是有七情六欲的。不论个人出身的富贵贫贱,其侈心往往是同他的社会地位成正比的。特别是在南宋这样一个**政体的社会中,一旦居高官,得厚禄,便纵情声色,厚自奉养,甚至因一己之私欲,不惜为伤风败俗、伤天害理之事,乃势所必然,而屡见不鲜。但也有少数伟人,他们能以自己的信念、理想和抱负律己,其嘉言懿行彪炳于史册,垂楷模于后世,成为民族精神的组成部分。岳飞即是这样的伟人之一。

    中国人受儒家思想的影响,颇为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凡是与岳飞多所接触者,无不赞叹他的“盛德懿行,夙夜小心,不以一物累其心”,简直胜过了“老师宿儒,勉强而力行者”。①“略知书传”的岳飞,②对儒家经典的熟习程度,自然不可能与“老师宿儒”辈相比,但他却是儒家道德的身体力行者。

    岳飞官居两镇节度使。自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后,以优厚的俸禄,作为政治交易的代价。终宋一代,节度使的俸禄特别高。如正一品宰相“料钱”每月三百贯,从二品的节度使却是四百贯;宰相“禄粟”每月一百宋石,节度使却是一百五十宋石。按北宋前期规定,节度使另有“公用钱”,其实是私用钱,每年自三千贯到一万贯,分为四等。③北宋后期,减至每年二千贯或五千贯,分为两等。④南宋初,因财政拮据,甚至连岳飞那样的统兵节度使,也不能支全俸。后来升至太尉,方“并支真俸”。⑤即使如此,也仍有借减之法,如“禄粟”只支“米、麦四十五石”。⑥

    除上述“料钱”、“禄粟”、“公用钱”等外,后岳飞升太尉、开府仪同三司等,按规定也应另加“料钱”一百贯,以及罗、绫、绢、绵等,节度使另有“傔人衣粮”五十人,盐七石或五石等。⑦自岳飞升节度使后,宋廷还给他封爵,最后爵至武昌郡开国公,随封食邑六干一百户,食实封二干六百户。⑧“旧制,每实封一户,随月俸给二十五文,其加封则自有格法”。⑨岳飞的食实封加俸究竟有多少,今亦难知其详。

    此外,宋高宗为了笼络岳飞,也不时颁发重赏厚赐。

    依凭丰厚的收入,岳飞要铺陈豪侈的生活,并无丝毫困难。事实上,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和吴玠四大将都过着穷奢极侈的生活,惟有岳飞是个例外,他始终保持着简朴的生活作风-

    ①《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

    ②《会编》卷208《林泉野记》-

    ③《宋史》卷l7l,卷172《职官志》-

    ④《宋会要》礼62之23,30-

    ⑤《金佗续编》卷8《照会依张浚例批勘请俸省札》-

    ⑥《宋会要》职官57之80-

    ⑦《宋史》卷171。卷172《职官志》。《文献通考》卷65-

    ⑧《金佗续编》卷2《武胜定**节度使万寿观使奉朝请制》-

    ⑨《朝野类要》卷3《食邑》。

    当时地武将大都是贪婪地土地兼并狂。张俊每年收租达六十万石(另一说为—百万石)。他地子孙一次捐献给朝廷十万石租米。清单上分别开列了江东和两浙路六个州府所属十个县。共计十五个庄地租米数额。他家还将淮东路真州和盱眙军地田产捐献朝廷。共计三万七千多宋亩。①

    刘光世驻守淮东时,派遣“干当使臣”掠夺民间膏腴良田,光上报给宋高宗者即达三万宋亩,实际上决不止此数。②韩世忠曾向宋高宗提出要求,愿用三万八千贯钱购买江南西路临江军新淦县没官田宅,后又提出要买北宋奸臣朱勔的平江府南园,请佃官田一千二百宋亩,宋高宗顺水推舟,全部赐他。宋高宗还认为韩世忠“持身廉”,将著名的永丰圩赐他。韩世忠力辞,就算是廉上加廉。他家每年所收租米多达几万石。③刘光世部将郦琼,其地位次于王德,约相当于岳飞部下的张宪,他在镇江府也有四千三百宋亩水陆田。④

    岳飞从一个普通的耕夫,骤然升迁高官后,故乡汤阴县的岳氏宗族不能忍受女真贵族的奴役,便闻讯纷纷南逃,投奔岳飞。为了安置其宗族,岳飞在江州庐山之南,先后购置田七宋顷八十八宋亩,地十一宋顷九十六宋亩,水磨五所。宋时南方所谓“地”,往往是指瘠薄而出产甚少的旱地。岳飞的近十二宋顷地中,只有九十一宋亩是熟地,其余都是荒地,故田地的收入,主要指靠这七八宋顷水田,“尽以赡守家者”。此外,岳飞还先后盖造或购买房廊、草屋和瓦屋四百九十八间,其中三十八间建在江州城中,作为自己私宅,其余的房屋主要集中在庐山的岳家市。岳家市既是岳母葬地,又是岳氏宗族的聚居地。⑤

    岳飞在江州购买或建造田地、房产,固然是准备将来功成身退之用;但在他生前,主要的受益者自然是其宗族。岳飞的田产主要用于出租,抑或宗族自耕,抑或两者兼而有之,今已不知其详。但是,岳飞即使按其正常的俸禄收入,也足以购置远远超过上述数字的田地、房产,他却并未如此购置,故他的田产远远少于同时代的武将,则是确定无疑的。

    宋朝的衣着仍以丝织品和麻织品为主,棉花产量颇少,棉织品视为稀珍。当时所谓的“布”,是专指麻布,穷苦百姓没有能力穿戴丝绸,只能用粗麻片裹身。很早以来,“布衣”就成了平民的代名词。岳飞平日只穿麻布,不着绸缎。有一回,他看到李娃穿着缯帛的衣裳,虽非高等的绫罗,岳飞已经很不高兴,说:

    “吾闻后宫妃嫔在北方,尚多窭乏。汝既与吾同忧乐,则不宜衣此。”⑥

    从此以后,全家人再不敢穿戴丝绸了。

    岳飞是北方人,到南方后,日常食物依然是麦面加齑菜,如果用荤食,也只是一味。即使同部属会餐,一般也只是家常便饭,另加猪肉。有一次会食,厨师供应鸡肉,岳飞感到奇怪,问道:

    “何为多杀物命?”

    厨师回答,鸡乃是鄂州知州衙门所供,岳飞立即命令,“后勿复供”。他在部将郝晸那里作客,郝晸知道岳飞的性格,只用一种素面食招待他。岳飞问此为何名,郝晸说是“酸馅”。岳飞说自己平生从未吃过这种面食,命令将余留的酸馅作晚餐。他这种颇有点过分的节约,使众人感到惊愕和惭愧。⑦

    岳飞对儿子们的管教极严。除了激励他们从戎报国外,在读书的余暇,不论是岳雲或岳雷,都必须在田圃里把犁握锄,操持农务。岳飞认为:

    “稼穑艰难,不可不知也。”

    至于饮酒,更是在严禁之列。⑧

    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吴玠等将帅都是姬妾满堂,纵情享乐。吴玠后来因为服用丹石,酒色过度,咯血而死。⑨韩世忠污辱部将妻女,最后竟迫使猛将呼延通自杀。⑩按照宋朝规矩,官员的正妻方能得到“外命妇”的封号。刘光世别出心裁,请求朝廷封赠姬妾,此例一开,韩世忠和张俊自然也不能例外。于是“国夫人”、“郡夫人”、“淑人”、“硕人”等封号纷至沓来,居然成为旷世之典。⑾惟独岳飞不近女色,维持了一夫一妻,同李娃恩爱始终。吴玠的属官到岳飞处商议军事,岳飞请他吃饭。这位属官对饭菜的简单,别无姬妾、歌童、舞女之类作陪和劝酒,颇感惊讶。他回去报告吴玠后,吴玠花费二千贯,买到一个仕宦之家出身的女子,并置办许多金玉珠宝作为妆奁,不远千里而送至。于是,岳宣抚相公纳妾的新闻便不翼而飞。岳飞却将这个女子安置在一间空屋,两人隔着屏风交谈。岳飞说:

    “某家上下所衣布耳,所食齑面耳。女娘子若能如此同甘苦,乃可留,不然,不敢留。”

    当他听到屏风后一阵不以为然的笑声,就将未见一面的“名姝”“国色”退回了。有人劝岳飞说:

    “相公方图关陕,何不留此以结好。”

    岳飞说:

    “吴少师于飞厚矣。然国耻未雪,圣上宵旰不宁,岂大将宴安取乐时耶!”

    吴玠得知此事后,也益加敬佩岳飞。⑿

    岳飞平日沉默寡言,语不轻发,一旦发话,又往往言简意赅,语重而心长。他对僚属有所批评,经常是在言语中稍微有所暗示,而僚属辈已闻之悚然。⒀但是,这并不表明他胸中有很深的城府,事事处处须显示居高临下的身份,相反,岳飞的不矫饰,不矜持,不掩过,诚恳和谦虚,在当时是有名的-

    ①《会编》卷237,《要录》卷135绍兴十年四月乙丑,《宋会要》食货3之14,《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6-

    ②《要录》卷84绍兴五年正月癸酉-

    ③《要录》卷54绍兴二年五月乙亥,卷74绍兴四年三月乙亥,卷101绍兴六年五月丙戌,卷127绍兴九年四月乙亥,卷147绍兴十二年十二月己卯,《宋会要》食货61之47—48-

    ④《要录》卷135绍兴十年五月辛卯-

    ⑤《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13《天定别录序》,《户部复田宅符》,《宋会要》崇儒2之34,方域4之25,《周益国文忠公集-杂著述》卷7《泛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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