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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奇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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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章 奇行 (第2/3页)

强奸都算不上,准确地说应该是偷奸。即便判了,那以案犯家人的权势,在孙传庭这儿走不通,那判了之后一定走的通的,拍拍屁股还是无事。

    所以,案犯在收押期间死在了狱中,这难保不惹人联想,陈海平更百分之百肯定是大舅哥从中做了手脚,但问题是,孙传庭是如何把事情摆平的。

    那人死了之后,孙传庭非但无事,反而一路高歌猛进,继续猛升官,这就让人匪夷所思了。

    大才就是大才,以王仲然之能,竟然查不到蛛丝马迹,连那个案犯到底是怎么死的都查不清楚,这个大舅哥的手脚那叫一个干净!

    这是件已经发生的事,还没有发生的那件事更叫陈海平费尽了脑细胞。

    ―――――以下八百字录自《明朝那些事儿》,特此说明―――――

    崇祯八年,在老家平静生活了十年之后,也没人找他,孙传庭夹个包回到了京城,请求复职。

    朝廷很够意思,这人没打招呼就跑了,也没点组织原则,十年之后又跑回来,依然让他官复原职,考虑到他原先老干人事工作,就让他回了吏部,接着搞人事考核。

    对孙传庭而言,这份工作的意思,大致就是混吃等死,但他没有提出异议,平静地接受,然后,平静地等待。

    一年后,机会出现了,在陕西。

    当时的陕西巡抚是个非常仁义的人,具体表现为每次在城墙上观战,都不睁眼,据他自己说,是不忍心看,但大多数人认为,他是不敢,这号人在和平时期估计还能混混,这年头,就只能下岗。

    巡抚这个职务是个肥缺,平时想上任是要走后门的,但陕西巡抚,算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混饭吃的,没准哪天就被张某某、高某某剁了,躲都没处躲,孙传庭就此光荣上任,因为主动申请的人,只有他一个。

    孙传庭出发之前,皇帝召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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