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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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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祭练 (第3/3页)

骷髅中都会有一名黑骨骷髅领队,宛若小队长一般走在队伍之前,极为显眼。

    见此一幕,方寻心中大定,张口一吐。翠色光华一闪,寸许大小的青虹,迎风而涨,化成一道翠色剑光,朝着一众骷髅席卷而出。

    方寻旨在收集骷髅颅骨中的魂火,祭练白骨戮魂剑,故而只要实力低微的骷髅,他定要大肆收割一番。反之,一遇相同等级的骷髅,他立时掉头就走,绝不恋战。

    如此几天,倒也收获颇丰。

    白骨骷髅魂,火收集了几百,比之方寻之前收集魂魄加一起还要多,除此之外,黑骨骷髅的魂火也有数十,它们的魂火要比白骨骷髅凝练数倍,实在是祭练白骨戮魂剑,的最佳选择。

    “可惜,想必那身穿骨铠的黑骨骷髅应该更有料才是!”

    方寻略略摇头,为了最大限度收集魂火,他没时间与二阶骷髅纠缠,好在白骨戮魂剑剑胚生冷不忌,只要有魂火就能祭练,大大加快了方寻收集的度。

    经过几天的凝练,晶莹如玉的头骨又有变化,居然不用方寻法力加持,也能悬浮于半空。使得周身三寸之内的空气都略有虚幻,更不时有一丝黑炎自头骨七窍中冒出,但随即就消逝在了空气之中。

    方寻明白,此宝吞噬的魂魄已经差不多,快要初步炼成了。

    正因如此,方寻收了剑胚,寻了一个僻静的地方,他还有一个要紧的步骤需要完成,在剑胚中留下血之烙印。永世刻上自己的印记。确保此宝祭练完成便可如臂指使。

    这是一间宽敞的厨房,方寻就缩在一角,盘膝而坐,手中托着一颗晶莹如玉的怪异头骨,神情凝重。

    在他身前,方岚一如既往,好似保镖般手持血色长刀,英气逼人。

    将剑胚向半空轻轻一抛,方寻咬破指尖,如走龙蛇,虚空画符,他的度极快,盖因此法不能出现丝毫差错,否则不但要前功尽弃,更要承受千百冤魂反噬,后果极其严重。

    刻印之前,方寻特地静养了一天之久。此时动手,早已是把握十足。

    血符成型时,惨红色血光一炽,复又平静了下来。方寻面色如常,不过呼吸却加重了几分,显然消耗不菲。

    “血脉印刻,太乙重合,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方寻大喝一声,奋力鼓荡一身法力,全部融入了血符之中,血符越来越光华却愈暴涨起来。最后更是缩成了一枚比丹丸还要小伤倍许的光点,血芒一闪,朝白骨戮魂剑,剑胚印了上去。

    一嗤!

    一丝丝腥臭至极的烟气飘散而出,晶莹如玉的头骨居然露出了人性化的痛苦神色,好在它并未祭练完成,灵识还未形成,故而不懂反抗。否则方寻怎会如此轻松?

    白烟散尽,如玉般的头骨眉心处居然印有一朵黑色火焰痕迹,小小巧灵动,宛若真正火焰一般跳动不止,看上去无比诡异。

    方寻松了口气,随手一挥,剑胚便回到了他的手掌之中,看上去竟然灵性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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