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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节 公然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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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节 公然行贿 (第2/3页)

当然没有丝毫奇怪的地方了。

    可以说,他们两边的关系,确实是保持已久。

    范哈儿自己在接受了沙逊家族的军火购销渠道后,手上也有类似渠道。对于这种特殊的官商关系,其实已经深有领会,所以杨管北即便没有详细说,他也能猜个**不离十。

    这次搞到军政部的军事物资运输批文,还有一个特别的好处,就是上面没有写明具体的物资数量和类型。

    在何应钦看来,杜月笙仅仅是以运送军火的名义偷运烟土,没想到范哈儿他运输的是真的军火。如果半路被不给情面的人翻查出来,其实也没什么事情,因为批文上写的还是军事物资。

    范哈儿到时候只要稍微再使几个钱,就肯定能让这批军火通行无阻。

    要说接下来的运输过程,还真是容易了很多。范哈儿自己的轮船还没有造好,而他又等不及想赶紧将东西运到万县,所以这次仍旧请了杜月笙的大达轮船公司帮忙运输。

    大达轮船公司施行股份制,在年前的股东大会里,杜月笙和杨管北以足够的股权,当选董事,再经过董事会推请杜月笙为董事长;张孝若为常务董事兼总经理,以杨管北任副经理。此外还有杨志雄和胡筠庵二人,也当选了常董,杨胡两位常董同为杜系人物,大达轮船公司,也就差不多成了杜月笙一人的轮船公司。

    其实现在的大达轮船,是和大通轮船公司两家公司联营的。双方请了大名鼎鼎的奚玉书会计师,查过了账两家公司的总营业额中,大达公司占百分之六十三,大通公司占百分之三十七。几经折冲,几经谈判,最后则由大达公司让步,将双方所占比例,调整为大达公司百分之五十五,大通公司百分之四十五。

    合约签好,时值交通部召开全国第一次航业会议杨管北即席提出大达、大通两轮船公司联营十年的报告,请交通部准予备案。同时,由联营处提供保证:不分客运货运,今后决不涨价。

    范哈儿要成立自己的轮船公司,杜月笙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想增加在联营公司的言权,在之前就已经对范哈儿出过邀请,想将他也拉入联营处,由两家合作变成真正的三家联营。

    当时范哈儿因为对轮船事务还不熟悉,没有马上答应,这次见识到了大达轮船公司的实力,他立刻决定等日本人给自己造的几艘船一到,就成立轮船公司,然后和大达、大通联营,创造一个船运集团。

    就在范哈儿这边顺利运出部分军火的时候,公司总经理林宏来他们那里,再次传来了好消息。

    在美国的好几支银行股票,已经被他们顺利脱手,套现了价值三百万大洋的美金,其余的股票也正在继续待价而沽,随时可以在适当的实际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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