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百三十九章 混沌深处斗祖玛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一百三十九章 混沌深处斗祖玛 (第3/3页)

看不出区别的。

    一黑,对干本尊来说众样的世界的怀有个和真正世界最哽圳四别就是,这样的世界没有世界的外壳、也没有混沌,因此修炼的最高境界就是大罗金仙,根本无法成就圣人,更不用说成就圣尊了。

    除此之外,这个世界和普通的世界几乎一模一样。都有无数生命、无数文明的存在。

    当然这个世界的时间也过得很快。郑拓施展出云彩世界之后如果马上收回,那么这个云彩世界之中的一切生灭便要瞬间经过从产生到彻底消失的过程。

    无论如何,这云彩世界极其庞大,云彩世界的的一头是祖玛,另外一头才是郑拓。毁灭权杖必须将这云彩世界彻底打通,才能够攻击到郑拓身上。

    事实上,有了郑拓的操纵,毁灭权技至少要在瞬间将郑拓制造的这些云朵消灭三分之一以上才能够攻击到郑拓的本体。

    然而,那毁灭权杖的力量虽然可怕,每一秒钟却只能毁灭一个混元量的云朵。可是同时每一秒钟却又有十分之一个混元量的云朵自然产生。

    就算没有这些自然产生的云朵恢复。每秒钟只能毁灭一个混元量,要想全部毁灭也需要四亿八千万秒,毁灭三分之一也需要一亿六千万秒。

    那都不知道是什么猴年马同时候了。

    一时之间,看起来有这云朵世界的存在,祖玛便没有任何办法能够威胁到郑拓了。

    然而祖玛也不是等闲之辈,见此情况他便收回毁灭权杖,接着冷笑一声:“郑拓小儿休要得意,我不过随了一下,别以为你这花哨的东西就能保护你今天逃脱我的手掌!”

    说着祖玛再度挥出手中的毁灭权技,这一平毁灭权杖之上充满了无数密密麻麻的黑色古怪花纹,看起来颇有些大道天书符篆的模样,但是又跟真正的大道天书符篆的气息截然不同。

    这一平他的毁灭权杖挥了出来。只是一下,竟然直接将云彩世界打

    了!

    郑拓更是大惊!

    祖玛除了知道这一下力量很强大之外,并不知道其究竟了。

    唯独曾经见过真正大道天书符篆的郑拓明白那古怪花纹究竟是什么。

    其实那也是大道天书符箕。只不过是从前的大道天书符篆,是那鸿蒙毁灭兽纵横大宇宙,初代圣尊还没有出世成道从而改变大道的时候的大道天书符篆。

    当然,因为大道已经改变,现在这曾经的大道天书符篆已经失去了作用。但是毕竟大道只是改变,而不是推倒重来,这曾经的大道天书符策并没有彻底的失去作用,反而在大道改变的时候吸取了大道改变的力量,变成了一种专一的毁灭性的符篆。于是又有人将之从和为破灭符篆。

    本来,大道天书符篆乃是大道法则的具现化,无论哪一种都要在大道的范畴之内,并且要同时具备创造和毁灭两方面的属性。但是现在这种破灭符篆则不一样,它只有毁灭性的东西,没有创造的属性。虽然在妙用上比不上真正的大道天书符篆,单论攻击力却是可怕得很!

    这种破灭符篆乃是跟毁灭力量一起存在的,实际上就是毁灭力量的精华和高度凝聚具现化而成的。任何一只鸿蒙毁灭兽的身上都有类似的花纹,而且越强大花纹越多越复杂也越清晰。但是对于圣尊来说,能认出来这东西却没有办法掌握。

    不过祖玛已经掌握了毁灭力量,他的出手带出这样的东西也很正常。

    但这也就更让郑拓头疼。

    因为只有毁灭力量纯粹程度和凝聚程度达到一定限度的时候,在使用毁灭力量的时候才能让这破灭符篆出现。

    差不多那大约相当于至少行界圣尊的力量把。

    祖玛从一个,半吊子三天圣人、完全没有三天圣人实力的人,一旦蜕变便可以飙升到拥有行界圣尊实力的水平,可见这种力量的可怕!

    却说那毁灭权杖出现破灭符篆之后,直接就将云彩世界打得灰飞烟灭。郑拓也就知道,对这祖玛其他的手段都没用了。

    那云彩世界已经使他能够打出来的比较强大的手段了。

    毕竟他才网刚成就圣尊不久,圣尊的神通掌握得不多,虽然刚刚也从三光道人那里收购了一个强悍的通用神通鸿蒙三光神水,可是这神通不是想修练就能修练的,要修炼还必须采集三光才行。

    而这个过程便是水磨工夫,需要花大量的时间才能做到,偏偏郑拓现在根本就拿不出时间来,所以空有强横神通却也没有办法使用。

    尤其是面对毁灭力量,郑拓连先天灵宝这些都不敢用。因为只有鸿蒙灵宝或者被圣尊神通祭炼之后的先天灵宝、造化灵宝等才能够抵抗毁灭力量的侵蚀。刚刚成就圣尊的郑拓根本就没有时间用圣尊神通祭炼先天灵宝,现在把先天灵宝拿出去只能给人家送菜,郑拓可是舍不得。

    所以现在郑拓唯一能使用的,便只能是他刚刚参悟不久只不过练成了半吊子的造化神通。面对毁灭,也只有创造或者说造化可以将之克制了。

    当下郑拓将手一指,霎那间混沌之中陡生变化。,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炽州。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