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五卷 量劫之争卷 第二十三章 圣人羞恼出全力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五卷 量劫之争卷 第二十三章 圣人羞恼出全力 (第3/3页)

挂不住,顿时恼羞成怒道:“给我破!”

    霎那间,番天印所处空间,那天道法则,直接一阵混乱,然后形成庞大的天道破灭法则!

    这法则,仅仅只是天道之中,用来破灭番天印者!

    但是一出之下,非圣人的其他人,一个个都是心胆俱寒!

    他们中间最弱小的,也已经能够触摸到天道的存在了。单单能够借用天道之力,已经相当了得,但是现在,圣人居然直接令部分天道,发生改变!

    不,不能说是改变,圣人也在天道之内,也无法改变天道,但他却能通过种种手段,将不同的天道混合起来,形成不同功用的临时天道集合群!

    这一形成,那便是货真价实的天道之力!

    与之对抗,便是对抗天道,对抗天数!

    任你何等神通,面对天数,也只有灭亡一个下场!

    在场的这些非圣人,哪怕楚狂人,也是难以抵抗这天道之力。

    最多的,不过是多抵抗片刻,给自己的逃跑,争取一点时间。

    当然,前提是手上没有先天灵宝。要是手中有先天灵宝,倒也是可以借用先天灵宝之力,暂时与圣人抗衡。

    然而,荣光不出手还好,一出手,更是颜面无存!

    因为那天道之力,根本就没有对番天印,产生任何作用!

    这也是他倒霉,碰上了番天印!要是换了其他先天灵宝,除非是开天圣器所化,比如盘古幡、混沌钟、太极图等,否则先天灵宝也要被打坏,只是还无法彻底毁灭罢了。

    但是番天印本体可是盘古脊背!那是开天地之人!天道之力,乃是从他所出,要是还在盘古世界之中,要调用天道之力对付它,首先要将那天道之力那本能的对开天之人的敬畏产生的阻力抵消,才能攻击到它。

    也就是说,出十成力道,只能有一成力道,勉强可以攻击到它――这还是圣人的力量,若非圣人,其他人根本就奈何不得。

    这就是为什么,广成子将番天印交给自己的弟子,结果自己的弟子拿来和广成子战斗,广成子也只能落败,还得靠圣人的手段,才能收回!其威力可见一斑。

    当然,若是番天印落到盘古元神化身三位圣人手上,那调用天道之力,倒是没有这方面的损耗了,毕竟双方都曾经同为盘古的一部分,那因为盘古而来的,对天道之力的统御能力,元神化身的圣人还要更强,对付起来当然不会有损耗。

    不过这是异世界,这天道虽然因为郑拓的原因,和盘古世界很有关联,毕竟其真正本体,还是祖玛所开,损耗不至于那么大,但是,对其攻击,也是事倍功半的。

    这一进一出,就是四倍。

    因为开天之人极其遗物对天道之力的统御能力,即使在不同的世界,也能保存一部分的。只是不多,才仅仅只是四倍,而不是十倍。

    总而言之,荣光的出手,就算用全力,或许也未必能够毁灭番天印!

    本身要击毁番天印就不容易,再多了这损耗,在圣人之中最弱的荣光,全力的确未必能够奈何!

    当然,要是换了祖玛,就不一样了。虽然因为天道替换,祖玛的开天辟地带来的对天道统御能力,也是消失了大半,但身在异世界,番天印对天道统御能力,也是如此,正好扯平。再加上祖玛的三天圣人之体,要毁灭番天印,倒未必不能。

    不过,那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每个上万年甚至几十万年的水磨功夫,想也休想!

    很显然,郑拓也好,还是番天印的原主元始天尊也好,都不会给祖玛这样的机会。

    却说荣光出手,全无效果,空自为自身招来笑柄,见那祖玛冷笑,更是气得不行,心道:“郑拓小儿,你这宝贝厉害,可也要你本人来控制!你宝贝厉害,我不去理会就是了,我先收拾你本体,再看你还能有合本事!等你死了,这宝贝再好,可也就要落入我手上了!”

    主意打定,荣光却是收回秩序双幻两条长蛇中得其中一条,只留下一条,跟番天印缠斗。番天印正面交战厉害无比,对这等腾挪功夫,自然比不上秩序双环,加上又没有人控制,其本身灵性毕竟不足,却也就跟那留下的一条长蛇,纠缠起来,脱身不得!

    另外一条,却被荣光一指,顿时飞向,那一片混沌之中,正在缓缓重新凝聚的郑拓身体!

    同一时间,祖玛也是刷动世界树苗,指向了郑拓的身体!

    两位圣人,同时出手!

    旁观的楚狂人等人,顿时大惊!

    可是他们又能如何?

    那是两位圣人啊!他们就算想救,也是有心无力!在两位圣人已经控制了周围的天道的情况下,他们根本连赶到郑拓面前帮郑拓挡下来这攻击,都是不能!

    尤其是,这一次,两位圣人都是全力出手!

    整个星界之中的天道,都在圣人这一击之下,波动起来!庞大的天道之力,目标直指郑拓本体!

    内有九重三天圣人劫,外有圣人全力攻击,本身还有那紫光的无边痛苦,郑拓现在的形势,已经岌岌可危!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