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二十五 (第2/3页)
眼瞥去,在双方目光就要交接之际,他却把眼睛匆忙地移向别处了。
蒋老师说:“很好。古人说:诗书,味文太羹,史为折俎,子为醯醢。大家明白了吧?”
“那什么叫醯醢?”尹蕊问。
有同学抢答:“就像用肴肉沾香醋。梁永斌全是醋味啊,哈哈哈。”
尹蕊脸红了,梁永斌不发一言,匡世衡有点尴尬。
中午在“咸亨酒店”吃午饭,每人满满斟上绍兴花雕酒,嚼着孔乙己老先生吃过的回香豆。
尹蕊眼里瞄着梁永斌,在“太白遗风”的扁额下,一向豪放的他,在大家谈笑风生之时,仍未听他说一句话。
下午游鉴湖,大家又议论秋瑾的诗文和事迹,体会“秋风秋雨愁煞人”的意境,尹蕊只见梁永斌脸上惨淡地挂着笑,还是没有说一句话。
尹蕊满肚子猜疑,弄不明白梁永斌为何有突然如此大的变化?她问过他,他不置可否,有意避开话题。
尹蕊不明白,是梁永斌变了,还是自己做错了什么,让他一下子失去了对自己的热恋。
后来听说梁永斌突然要结婚了,她的心一下凉到了脚底。
“嗯,我知道了。”一早才进办公室,梁永斌就接上了电话。
“我说,梁庭长,”匡世衡自从当了检察长之后,对梁永斌的口气上有了些变化,与工作有些联系的,一律称职务,比如现在称呼“梁庭长”;如果有领导和其他人在场,则称呼其名为“永斌”,以显示相互之亲密;如果是在私下里,仅几个朋友在一起,则称呼“梁兄”,以显示自己的尊重。
匡世衡认为,别小看这种称呼,也是在官场厮混的一种技巧。
他现在把一些在公共场合不便说,或者觉得与梁永斌当面说可能有**价的话通过电话说出来,匡世衡认为,这也是当领导的一种技巧。
因为他知道自己与梁永斌没有上下级关系,只是一种在检察院工作与在法院工作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并不能表明他们之间有正当理由可以说与工作有关的话。而他俩是朋友,加上这种工作上的联系,说话自然方便得多,影响力也大得多了。
“这案子不是我要打招呼,这你知道。市工行周行长是市委李书记的表弟,他知道我和你曾是老邻居、老同学、老朋友,我们这三老多铁呀。他求我跟你说说。”匡世衡说。
“嗯,我知道了。”梁永斌回答。
“你知道什么呀?你帮了他的忙,我再请他跟李书记说说。凭你的能力、水平嘛,早该上了。”匡世衡说。
“嗯,我知道了。”梁永斌嘴里应着,心里想匡世衡是在间接向我施加压力,他是在以我能否进步为条件,并且亮出了后台,可算是用心良苦。
他想不明白,不大的一个民事案件,为何要下如此的功夫?就随口问道:“匡检,这案子的情况你熟悉吗?”
“这个嘛,我听周行长说了一下,当然啦,案子在中院,你有最后发言权。说是湖中市电器厂的客户从江洋市某公司的打过来30万元,被湖中市工行新桥分理处将款项支付给了供销员。现在一审法院判决新桥分理处向电器厂赔偿30万元。周行长他们感到委屈,不好向省行交待。我也觉得银行凭票付款,怎么能判决银行赔偿呢。当然我是搞刑事的,对民事这块不太懂,说错了,你不要笑我。”
“上诉人请求呢?”梁永斌又问。
“当然是请求改判。”
“有没有提供什么新证据?”
“这没有,主要是看法上分歧。法院嘴大,定了就有道理。”
“匡检,话不能这么说。法院实行错案追究制,哪个法官都担心办错案,受到追究。当年南方一个法院的民事法官,办理一起民事案件,一方当事人对自己败诉想不通自杀了,结果呀,这个法官竟然被逮捕追究枉法裁判的刑事责任。你说谁愿意为了工作被追究刑事责任?再从另个方面讲,法院办案有严格的诉讼程序。我们案件来了,是电脑分案,没有人事先知道谁会分到什么案件,就像你才说的案件,分在谁的手上,我要查了才知道。”梁永斌很诚恳地说。
“你也不用解释了,我知道你们现在权大得很。谁的官司输赢,都是你们一句话。”匡世衡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现在把案子改过来,叫周林成赢了,谁敢不服?”
梁永斌知他说话有点带气了,赶紧在电话里笑道:“匡检,你现在是领导,千万别笑我们胆小。这个案子,请相信,我们一定会公正地判决。如果确实是一审判错了,二审一定会改过来。”梁永斌顿了一下,补充说道:“我说的是如果。”
“你跟我说话就别打官腔了!”电话那头的匡世衡嘲讽说。
“匡检,你不知道我们办案有多少人监督,哪像你办案那么潇洒。”梁永斌真心地说。
“你是说我们办案不受监督?”
“是说受到的制约相对要少得多。这样吧,我把案情了解以后,再向你匡检汇报如何?”梁永斌没料到自己的话已种下祸根。
“汇报不敢当。就是到时间沟通一下。”匡世衡挂断了电话。
梁永斌搁掉电话,点燃一支烟,心里觉得不舒服。
法院对每个民事案件,总要作出自己的判断,总有一方要胜诉,一方要败诉,如果当事人不是把诉讼胜败的因素归责于自己,归责于自己到底有没有理由和相应证据,而是归咎于法官断案有没有偏袒自己,这种观点不仅不利于个案的公正处理,而且对整个社会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的风气,对法院公正处理案件也有着相当的危害。最终将阻碍文明社会的进步。
现在连检察官也这样说,可见建设法治社会真是任重道远。
自己作为一名法官,职业要求和良心要求都应该作出公平正直的裁判。虽然有各式各样的诱惑和种种无奈,但法官应当表现出秤的平衡,否则你就不是一个称职的法官,就可能辜负社会对你的期望。
尽管你有种种理由,但只要一旦作出不公正的裁判,社会就不会容忍你。
梁永斌觉得肩上的担子很重,提醒自己做事千万要慎重。在目前的环境下,如何处理好各种关系,对自己这个庭长确实是个不小的考验。此时的梁永斌,受自己平素学识的限制,欠缺圆融处世,稳妥办案。
“小姜!”梁永斌喊办公室对面的内勤。
“来了。”小姜赶紧跑过来:“庭长,找我?”
“请你帮助查一下湖中市工商分行上诉的案件在谁的手里。看承办人在不在,请他来一下。”梁永斌吩咐到。
“好的。”小姜转身去办。
梁永斌起身提起水瓶,拿着茶杯去茶炉间洗涮。
“庭长早!”同事们热情地打着招呼。
梁永斌看打开水人多,就站着排队,前面人要让他先打,他示意不可以。
陆达甫来洗茶杯,见陈岗弯腰冲水,笑道:“小陈,你不先帮庭长灌一下?”
陈岗头也不抬应声道:“别冤枉我行吗?你没见他老人家亲自在等吗?”
“你小子向来没好话说,他等什么?”陆达甫调侃道。
“他等呀,”陈岗故意拉长语调:“领导亲自灌水。对吧,庭长。”说着朝庭长做了个鬼脸。
“去你的!”梁永斌被他逗笑了。
梁永斌回到办公室,给自己沏了一杯绿茶,他知道,紧张的一天已经开始了。
“叮铃铃……”电话又响了起来。
梁永斌接听电话答道:“我是。您哪位?”
话筒传出:“班筱鸥。”
“啊,是市委班秘书长?”梁永斌问。
“你要确认一下吗?”
“不是这个意思。有什么要求,请指示。”梁永斌恭敬地说。
“不是指示。湖中市工行与电器厂的案子到了没有。等会你回个电话给我。”
“是,知道了。”梁永斌恭敬地回答。
刚刚放松一点的心情,一下子又变得沉重起来。
“庭长,找我?”尤琴进入梁永斌办公室问。
“喔,有个案子在你手上?”梁永斌问。
“湖中工行的?”尤琴反问。
“是的。看过了吗?”梁永斌又问。
“已经开过庭了。昨天匡检请你吃饭,是为这个案子?”尤琴微微一笑。
“临走前周行长说了一下,我虽然岔过去了,但心里明白可能是这个案子。”梁永斌说。
“你事先知道?”尤琴问。
“不知道。匡检跟我是多年老朋友,邀请我吃饭能不给面子?他说就是几个好朋友聚一聚,我才喊你和陈岗去的。”梁永斌解释说。
“是啊,吃已吃了,又吐不出来。”尤琴安慰说。
“下不为例吧。这年头吃饭也得当心点。”梁永斌感慨地说后又问:“庭开的怎样?”
尤琴递上一份材料:“这是一审判决书,您是否先看一下?”
梁永斌快速地将判决理由和判决主文浏览一遍后,将判决书推到旁边,专注地看着尤琴说:“把你的意见说说。”
“案件的事实是:前年四月份,湖中市电器厂与江洋市长城公司订了一份260万元的合同,到去年六月份,双方已履行230万元,最后一笔30万元由电器厂业务员姜年华填写了一张汇款单,长城公司根据汇款单将款汇至电器厂,收款单位写的是:湖中电器厂(姜年华)。实际电器厂未收到该笔汇款。新桥分理处的出纳员王军是姜年华的表弟,他将款到情况告知了姜年华,姜在分理处新开了一个帐号,第二天从分理处取走了30万元。姜取走30万元后去向不明。以上事实都有证据证实。”
“电器厂怎么认为的?”梁永斌问。
尤琴说:“这份合同虽是姜年华经手,但厂与银行有约定,业务员根据业务合同汇款,不得支付给业务员个人。前面230万元分五次汇来,都是汇入电器厂的帐户,只有这最后一笔的收款人写的是‘湖中电器厂(姜年华)’,并且是款到了后,由姜年华开立的个人帐户,这里面有银行工作人员与姜年华的勾结,而银行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应视为新桥分理处的行为,应对行为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银行方面的抗辨理由?”梁永斌问。
“银行方面对货款到后才给姜年华开立帐户认可,并认可是由出纳员王军即姜年华的表弟帮助开设的帐户。但他们认为,收款单上写的是‘湖中电器厂(姜年华)’是一种先后顺序,即收款人应当是‘湖中电器厂的姜年华’,而不应当像电器厂理解的收款人应是湖中电器厂,括号中的姜年华仅仅证明该笔货款是由姜年华经手。因为此款已经支付给了姜年华,银行的付款义务已经完成,电器厂没有收到款应当向姜年华追偿。”尤琴把银行的辩解意见详细说明。
“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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