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4:岂不是很危险 (第2/3页)
。
最令大家吃惊的。还是雍大管事客客气气的介绍:“这位就是名扬天下的相剑大师神眼先生。”
神眼先生竟是一位瞎子。
没有眼睛,他拿什么来相剑?
神眼先生一进来就象一头狼发现了猎物:“这里有剑?”
“是的”
“名剑?”神眼先生的声音显得很急促、兴奋。
“不错,当世一等一的名剑。”怡养财边说边把剑递了过去。
神眼先生表情变得非常庄重,象是在做一件需要沐浴更衣、焚香礼拜后才能做的大事,以一种虔诚的信徒才有的表情接过了剑。
他是以双手接的剑。
神眼先生用手慢慢地抚摸着剑,他摸得非常仔细、非常的慢,就象一位**的高手在轻轻抚摸一个少女的全身。
难道,神眼先生仅凭摸也能相剑?
神眼先生的表情越来越严肃,越来越郑重,仿佛一位最虔诚的信徒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虚无缥缈的世界里。
他最后露出一种有些失望的表情,忽然将剑递还给怡养财,头也不回地往外走。
怡养财忙叫道:“先生,这是不是‘天涯’剑?”
“天涯?”神眼先生说:“徐大师穷其一身所铸造的‘天涯’?”
“是的。”
“不是,”神眼先生摇摇头,肯定地说:“徐大师在铸造‘天涯’的最紧要的关头,一丁点火星溅到了剑上,留下了一个针眼大小的疤痕。”
“这把剑太完善,没有一点疤痕。”
“所以,它绝不是‘天涯’。”
※※※
神眼先生走的时候的来的一样快。
还在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他的人已在小径的尽头,一眨眼又消失在秋风之中,只余下拐杖拄地的“笃笃”声渐渐远去,余音绕梁,越来越低,终不可闻。
“幸好这不是‘天涯’”怡养财笑了笑:“致远是‘天涯’的主人,所以你一定不是致远。”
致远大笑:“我当然不是,”
“你现在已是我们的朋友,你什么时候想来就可以来,什么时候想走就可以走,怡和钱庄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
许多年以后,神眼先生对他的一位最得意最信任的弟子谈起了那天发生的一切:――“那天,一摸剑,我就知道那是‘天涯’。”
――“徐大师在铸造‘天涯’最紧要的时候贱起的针眼大小的疤痕,正好弥补了‘天涯’纹路的不足,它已经巧妙地融入了剑纹之中,普通人用肉眼是看不出来的。”
――“‘天涯’剑已经融入了徐大师一生的心血、一生的漏*点、一生的寄托。”
――“所以,相剑不仅仅要用眼,更要用心去看,只有用心才能感受出来。”
――“当时,我没有说出来,是因为一位相剑的大师不仅要善于相剑,更要善于相人。”
――“剑不在于名贵,而在于用它的人。”
――“是人在用剑,人才是剑真正的主人。”
――“宝剑赠英雄,致远无疑是‘天涯’最好的主人。”
庄这一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连贯起来,反省有没有失误的地方。
细节决定成败、性恪决定命运。一个微小的失误足以要人的命。
致远推测,暴风城胡老板请他查奸细“针”,不外有两种可能。一种确实是请致远帮忙,毕竟这是一个多事之秋,又正用人之际。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根本是一个套。
一个设计好让他往里钻的套。
那一夜的漏*点呢?
致远忽然想到了喝酒。
即使是深夜,阿黄的酒馆也一直开着。
寒雨霏霏,致远穿着一双“听雨轩”提供的有汉唐古风的高齿木屐,撑着一把油纸伞,沿着青石板铺的街道往前走。
街上见不到一个人,其它商店都打烊了。
黑暗中有没有眼睛在盯着他?
※※※
卖酒的阿黄是个又矮又丑的独眼残疾人,一双手却很粗大。没有人知道阿黄的身世,单听名字,象是在叫一条狗。
他卖的是一种最烈最涩最贱的酒,来喝酒的人也往往是最苦最累最卑的人。奇怪的是,致远竟喜欢在这种地方喝酒,每次见到阿黄,心里总有一丝感慨、一丝凄凉、还有一丝温暖。
酒店里只有一位客人,是一位常客。致远来过几次,几次这人都在。
这人衣衫褴褛,神情瘘琐,穷困僚倒,嗜酒如命,一有钱就拿去喝酒,因为鞋补得好,才得以在怡和钱庄安身。
人人都叫他李三。
致远看见李三的时候,他正拿着一瓶酒,仰着脖子往嘴里倒。
李三喝酒,不是一杯杯的喝,而是一整瓶往肚里倒。
仿佛并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逃避什么。
李三并不象一般的酒鬼,到处找人喝酒,两杯下肚又高谈阔论,喋喋不休。
他显得很孤独、很寂寞。
一双眼睛总是空洞洞的,没有一点情感。在怡和钱庄安身近十年,一直是这个样子,一个人喝酒、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补鞋。
没有朋友,唯有酒。
致远喝第三口的时候,李三的那瓶酒已倒完。
一灯如豆,昏黄的烛光下,李三的眼睛显得更加空荡、更加潇索。只有对生活感到说不出疲倦的人,才会有这种眼神。
一个四面透风的酒店,穿着一件单薄的外衣,吃着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喝着一瓶又苦又烈的酒。
来喝过两次酒,小秋也从没有与人说一句话,没说话不等于没有观察,实际上致远一直观察的很仔细,他发现,李三无论倒多少酒进肚子里,竟从来没有真正的醉过!
他的脚下会变得越来越湿,只有修为极高的人才能把酒通过脚排出体外。
别人喝酒的时候,阿黄就倦缩在靠窗的火炉旁,看天上的残月,每当这个时候,阿黄白多黑少的独眼总闪出一种明亮的光芒。
也许正因为这种光芒,阿黄才能在人世冷漠的环境下生存到现在。
人,不能没有希望。
据说,狼在月夜里,常会对月长啸。
令晚有雨无月,阿黄显得有些平静。他升火、斟酒、上菜,每一个动作简捷有力,仿佛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又仿佛计算得异常准确,总是恰到好处。
如果这双大手扼住人的咽喉,是不是一样简捷有力?
致远发现,怡和钱庄越来越有趣了。
※※※
从阿黄的酒馆归来,致远已微有醉意,这一夜他睡得很安稳,仿佛一个浪迹天涯、历尽艰辛的旅人终于回到了温暖的家。
饥饿的时候,家是一块馒头;寂莫的时候,家是心灵的港湾;痛苦的时候,家是最好的慰籍;劳累的时候。家是祖母轻轻抚摸的、满是皱纹的手;流浪的时候,家是地平线上永恒的目标。
一觉醒来,天已拂晓。
致远睁开眼,就看到一双大大的、明亮的、满是笑意的眼睛。
那是一双近乎无邪的眼睛。
这双眼睛看到致远醒来,忙又缩回窗外。秋季的天气变化无常,一连几天的yin雨居然终于停了,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窗外青竹低垂、花影斑驳,难道是三月江南?
一会儿,窗外又慢慢冒出一双明亮的眼睛,好奇地看着致远,就象在盯着一个最奇怪最好看的动物。
被人当成动物欣赏,还是第一次。致远冲窗外眨眨眼,那双明亮的眼睛也立刻眨了眨,甚至还有一种甜甜的关切。
致远笑道:“进来吧。”
进来的当然是位十八、九岁,对所有事都感到新鲜的小姐,这位小姐有门不入,偏偏从雕龙绣凤、极为精致的窗楹上跳了进来,而且还在窗台上留下一个不太清晰的脚印。
这是一位无论从那方面看,都是十分美丽的小姐,身材健康丰满,皮肤白得就象月下的锦缎。最动人的是近乎无邪、单纯、明快的笑容,仿佛带进了满屋的春天。
小姐一进来,就装出惊讶的样子:“日头已经晒屁股了,怎么还有个懒鬼躺在床上?”
说完这句她觉得很调皮、得体的话,自己倒忍不住先笑起来了,笑声清脆如银吟。
致远喃喃自语:“这种好天气,为什么有人不去睡觉?”
小姐眼珠转了转说:“听说有种动物最喜欢睡懒觉。”
“什么动物?”
“大懒猪!”小姐大声说。致远也忍不住笑了,他简直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这种感觉很久都没有体会过了。
小姐上上下下打量着致远:“听说来了一位用剑的高手,想不到是这样一头懒猪。”
致远叹了一口气:“你是不是很失望?”
“有一点,”小姐认真的说:“不过你长得还马马虎虎,还过得去,当个跟班之类的还可以。”
※※※
窗外,微风拂面,秋高气爽。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从菊花丛中飞了进来。
蝴蝶上下翻飞,尽情地飞舞,将美丽尽情展现。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人生?从茧中的蛹,经过慢长的煎熬,最终破茧而出,化作蝴蝶,只为了自由的飞舞。
花丛中站着一位二十出头、英气勃发的年青人,眼睛正出神地望着这位调皮的小姐,充满了柔情。
看见这位年青人,小姐的脸忽然红了,显得很高兴又有些害羞,她一边从窗台飞身而出,一边丢下一句话:“我叫琴,以后我还会来找你的。”
看着这一对两情相悦的青年男女一起慢慢消失在花丛尽头,致远也不禁感到生命的美好,感到由衷的祝福,他也有过这样年纪的时候。
致远一下想到了与自己有一夜*的朱珍,他立马出门,暗中四处寻找。目前“怡和钱庄”还没有安排致远新的工作,他有许多的时间,可几乎走遍了整个钱庄,一点线索也没有,朱珍就象水蒸气一样地蒸发了。
旅馆、酒楼、甚至ji院都找了,找了几天,什么也没有。
她在何处?
沿着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小径,就到了怡养财大管事的家。
无论多么忙,怡养财总要抽空喂一喂后院的鸽子,多年来这已成了他的习惯。一个人单独生活,总要找一点爱好。
养鸽就是他最大的爱好。
今夜,怡养财又独坐在后院。
他已坐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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