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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龙潭虎穴只身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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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2:龙潭虎穴只身闯 (第3/3页)

的母鸡,全都死在鸡栏里。

    难怪没有听到黎明的鸡叫。

    值夜看家的狗呢?

    几只高大的牧羊犬被人用重手法击毙在鸡栏不远处的地方。

    鸡犬不留!

    是谁这样狠毒?

    赵仁明白,他的侄子、助手此刻很可能同样再已醒不来了。愤怒、恐惧一下涌上心头,辛辛苦苦创立的基业难道就这样毁了?

    一个老人在晨曦里愤怒得几乎发抖。

    风云牧场并不是普通的牧场,怡和钱庄庄主邹夕峰老家就是这里,他从小在这里长大,风云牧场实际上是怡和钱庄的前身,毁掉风云牧场,无异于挖了邹夕峰的祖坟。

    赵仁虽然愤怒,但仍然保持着冷静,他并不是一个轻易就被击垮的人。他立刻四处观察。

    风云牧场大门旁有两根木桩,木桩上倒挂着两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只一眼,赵仁就看出是赵侠和王虎。

    尸体下插着一块牌子,上写着“怡和钱庄下场”几个字。

    赵仁气得浑身发抖,一脚将牌子踢得才老远。他是绝不允许有人侮辱神圣的怡和钱庄。

    “哈哈哈,嘿嘿嘿……”随着一阵怪笑传来,四周幽灵般地出现了许多人影。当先一人是一个穿着金黄马褂的驼背。

    “金驼子?!”赵仁倒吸一口冷气。

    金驼子是青龙镇最大一家“鸿运赌场”的主持。在他的看管下,很少有人敢在“鸿远赌场”出千。

    曾经有一位自以为武功很高、赌术很精的人,又有后台撑腰的人,在“鸿远赌场”出千,结果,这个人被打断落了一口的牙齿,出千的那只手,全部骨头被砸碎。

    从那以后,就再没听说有人在“鸿远赌场”出老千。

    金驼子远远地看着赵仁,大笑:“有朋自远方来,赵场主不欢迎吗?”

    这种人也能称朋友?

    金驼子看着赵仁的眼神,好象在看一头进陷阱里的猎物,跟一只狼看到一头绵羊的表情差不多。

    赵仁踢牌子的脚已变得乌黑,牌子上有毒。只怪一时没沉住气。赵仁明白自己的处境,他奋力上跃,拨刀,作困狮一搏。可惜,人跃到半空就重重的跌了下来。

    就在半空中要跌下来的瞬间,赵仁的刀抹向了自己的咽喉。

    血立刻象散花一样和他的身体一起落下来,落在他奋斗一生的草原上。一个苍老的人,实现了他的夙愿――与风云牧场共存亡。

    ※※※

    孙基,怡和钱庄八大金刚之一。

    三十五岁,高大勇猛,能力举千斤。

    出身:打铁世家。

    武功:精通闽南开山拳法。

    爱好:贪色。

    战绩:身经大小七十四战,负伤十八次。

    这是萧四手里有关孙基的资料。把重大的事情交给萧四,比交给任何人都让胡老板更放心。

    ※※※

    孙基火气很旺。

    火气一旺,他就想杀人,而一杀人,火气就更旺。

    火气旺,是因一只凤钗。

    一只仅值五钱银子的凤钗――孙基对女人一向并不大方,他认为向女人表达爱慕的方式不应当是金钱,而应当是拳头。

    孙基将一支凤钗送给了目前最心爱的一个女人。可昨天,他的部下在翠花阁发现了这只仅值五钱银子的凤钗。

    这支凤钗插在他的女人咽喉之上。

    这个女人的名字叫凤仙,是孙基这几天最迷恋的女人――说是这几天,是因为没有一个女人能跟上孙基一个月――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孙基这种表达爱慕的方式。

    跟他的女人不是被孙基爱得半死,就是自己找根绳子去上了吊。

    但有一点,孙基绝不能容忍别人染指他的女人。

    “我不要的女人,即使拿去喂狗,也不能让她去做人。”这是孙基的名言。

    孙基听到这个消息,气得暴跳如雷,一口气杀了五个人。

    五个都是他的部下。

    现在,他身边一个部下也没有。在他暴跳如雷的时候,谁还敢在他身边?

    这正是下手的机会。萧四就创造了这个机会。

    拿下孙基,就等于在对方网上撕破一个缺口,打乱怡和钱庄进攻的布署。

    孙基走在路上,行人就象老鼠见到了猫,纷纷闪避。孙基摇摇晃晃的走着,撞在一根标杆上。

    这不是一根标杆,而是一个标杆一样笔直的人,这个人说出来的话,也象闪电一样触动了孙基:“在下知道是谁杀了凤仙。”

    这根标杆就是萧四。

    孙基一把抓住萧四衣领,他足足比萧四高出了一个头。

    萧四望着他微笑。

    “是谁杀了凤仙?”孙基吼叫。

    萧四漫不经心地说:“有这样问话的吗?”

    孙基放开萧四,萧四笑道:“就是你身后的几位。”

    孙基转过身,鼻子上就挨了一拳,随后就看到了无数的拳头,狂风暴雨般地落在脸上、胸上、腹上,再然后,他就昏了过去……

    ※※※

    孙基醒过来,已是一天以后的事了。

    他发现自己躺在一条阴沟里,浑身疼得散了架,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的一条手臂落在几米外的阴沟里。

    再然后,他又疼得昏了过去……

    如果,你看到地平线上出现的一座城市,你最先看到的最醒目、最宏伟、最巍峨的建筑,往往就是钱庄。

    因为人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物,他们判断是非的直觉经常就是外观。

    你的钱庄修得越高大、越豪华,人们就越愿意把钱大把大把地存在你的钱庄,而全然不顾实际上你用的就是他们的钱。

    致远在郊外一处山丘上,远远地看到怡和钱庄的总部,一片金碧辉煌的建筑群,也不禁为之动容。

    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城市,其规模之大,远非暴风城所能比拟的。笔直宽阔的街道、繁华高大的建筑、川流不息的人流、来来往往的马车,不愧是中原一带最著名、最古老的城市。

    这个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一片全城最醒目、最宏伟、最巍巍的建筑――这就是怡和钱庄总部。

    东部大陆多逐鹿。

    怡和钱庄就是东部大陆最大的钱庄。

    ※※※

    千里香的香气一到城里就没有了。

    空气一样地消失了。

    嘈杂的气流、龌鹾的空气中荡漾着脂粉的香气、人的体汗气息。

    就是没有千里香。

    朱珍到那里去了?

    致远站在大街上,不禁摸着鼻子苦笑。

    ※※※

    怡养财,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一个极不平凡的人。

    他是怡和钱庄的大管事。

    要管理这样大的一个钱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怡养财从一个点银的伙计做起,熬了三十年,才熬到今天这样的地位。

    整个钱庄界对他的评价是:谨慎、仔细、冷静,就象他的名字一样,善于理财,是一个不可多得的钱庄奇才。

    今天,怡和钱庄因业务扩大的需要,准备新招四十名押银的伙计。由于事关重大,所以怡大管事一大早就来到了面试的招贤厅。

    押银不是一件小事,关系到钱财的安全。怡大管事能不事必躬耕,亲自选人?何况正值与暴风城交恶的多事之秋。

    大厅已站满了应聘的两百多人。

    怡养财点到第一百四十七人的时候,人群中走出一个健康的年青人,穿一件干干净净的蓝衫,脸上露出一丝微笑,笑容诚恳而朴实。全身唯一的装饰就是腰里挂着一把剑。

    那是一个剑的时代。凡是修术的年青人几乎都要佩剑。

    怡养财一见这年青人就觉得比较满意,印象比较好。他拿起这第一百四十七人的资料卡片,上面写着――秦恒二十九岁,茶商世家。

    家居滇黔交界的吉祥村。

    父母早故,幼修术,善剑,能识字。

    ※※※

    这位叫秦恒的年青人就是致远。

    致远在招贤厅看到正中坐着点名的那位怡大管事,心里就清楚,此人很可能是今后他要面临的一个十分可怕的人。

    一个人能够熬三十年,才熬到今天这样的地位,那么他的耐心一定非常可怕。

    怡养财叫这个姓名为“秦恒”的年青人写了几个字,练了一趟拳,使了一路剑,问了几个问题。

    年青人字写得很整洁,拳脚干净。运剑如风。问的几个问题也答得比较满意:问:“你为什么选择押银工作?”

    答:“为了糊口。”

    问:“为什么选择怡和钱庄?”

    答:“因为怡和钱庄里充满机会。”

    又问:“你会用什么来保护金银的安全?”

    “当然是剑。”年青人抚了抚剑。

    “你会用生命来保护金银的安全吗?”

    “不会,金银没有生命重要”年青人答:“如果保护的是个人,我会的。”

    最后这句回答,怡大管事最赏识,他决定留下这位叫秦恒的年青人。

    ※※※

    晚上,在最终决定四十名押银伙计的会上,怡大管事向与会的助手解释了为什么选择秦恒的原因:“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个人极可能是应征的两百多人中,最机智,潜力最大,实力也最强的人。”

    ※※※

    致远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

    每天,鸡鸣三鼓的时候,致远和几十个新来的押银员就被叫起来,晨跑,练拳。上午学习各种规章制度,下午请老伙计传授经验要点,晚上又练拳学剑。

    十几天以后,他们才开始实习。

    致远的工作很重要,也很单调。

    他的工作就是几位同行一起,跟在一位姓龙武的老拳师后面,押运金银到城里一个叫兆园的分支机构,并留下两人负责那里的安全。

    兆园其实很小,一间不大的屋里,隔了一个一人多高的柜台,柜台铁栅后面,几个员工点钞、称金、发银、计价。

    一连几天,什么也没有发生。

    直到有一天清晨――龙武带着九名押银员,护佑着两名手提银箱的庄员,前往兆园,开始一天的营业。

    龙武心里很平静,他没有理由紧张,这是每天周而复始的工作,他已经干了十几年了,从来没有出过差错。在怡和钱庄势力范围内,有谁敢犯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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