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好奇心 (第3/3页)
,轻解开了她的青衣,一对坚挺、饱满的ru房出现在他的眼前,在跳动的焰火下发出眩目的光彩。
致远吻了上去,如饮甘泉。
致远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全身。
朱珍忍不住开始低低的呻吟。
这之后时间就失去了意义,当致远激动地进入朱珍身体的时候,那一片未经开拓之地是如此的紧凑而温暖,他发现朱珍还是一个处*女,随着他缓慢而逐渐加速的运动,朱珍开始大声呻吟。
这一夜,他们热烈地享受了人生,他们充满漏*点地拥有了对方,他们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他们只知道今夜的相拥也不枉此生,生命在这一刻显示出它全部的意义。
※※※
致远睡得很香。
在极度的满足之后,他睡得就象一头死猪。
昨晚,他们来了三次,每一次都**迭起,每一次都仿佛获得了新生。
致远是被一阵狼吠声惊醒的。
致远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一条丝巾捆着,吊在一枝粗大的树枝上,树丫下悠转着几只饿狼,绿油油的眼睛泛着凶恶的光茫。
饿狼在致远脚下面不停跳跃着。
一大早,佳人已逝,留下的只有致远子然一人,而且还是这个样子。
致远想喊叫,才发现嘴里塞着一块臭袜子。女人就是这样,如果你曾经在马车里点过她的睡穴,她就一定会找机会报复,一定会把你捆起来,而且还要在你嘴里塞着一块臭袜子。
尽管昨晚她还和你做了三次。
所以,男人千万不要得罪女人,最好躲远一点,不过没有几个男人能做到,哪个不是心甘情愿往里钻?
致远改变了七种姿势,用了四种方法,才将丝巾解开,丝巾一松,致远就掉了下去,下面刚好有只张着嘴、最凶狠最狡猾又饥饿的狼。
致远半空中身形一变,剑已出鞘。落下去的时候,剑就顺势插入了狼的大嘴。狼一声惨嚎,顿时一命呜呼。致远剑出如风,连杀几狼,余狼见势不妙,呜咽一声,呼一下四处散开,远远的看着致远活动了一下手腕,用力嗅了嗅。
空气中荡漾着一种若有若无的特殊香气,这种香叫千里香,可以持续很长的时间。致远追大盗的时候,经常在对手不注意的时候,在他身上洒上一点,对方无论跑多远,沿途总要留下一丝淡淡的清香。
致远恰巧在朱珍身上洒了一点用七十二种药草,一百零八天熬制出来的千里香。
他实在是很好奇,他实在是想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有这么人找他。
好奇本就是人类的天性之一。
更何况,还有那令人**的一夜。
※※※
暴风城。
方圆几百里最著名的赌城。
致远来到暴风城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黄昏隐去了白昼清晰的轮廓,一切变得朦胧起来。
朱珍沿途化了三次装,换了六辆马车、九名车夫,在黄昏来临的时候进了暴风城。
致远浪迹天涯,居无定所,如何寻找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引起他的兴趣,引起他的好奇,把他引出来,让他自己来找你。
――好奇本就是人类的弱点之一。
你越是做得神秘,越是偷偷摸摸,人们就越有兴趣。就象女人穿衣服一样,越穿得多,越是端庄,男人就越想看衣服里究竟是什么样子。
――萧四和朱珍无疑非常了解人类的这种心理。
――他们无疑用的非常正确。
暴风城是一个非常繁荣的术士城。大凡有赌的地方都会畸形的繁荣。
致远走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心里感到分外温暖,他喜欢这种感觉。他一向喜欢热闹,喜欢生命的气息,这种感觉就象一个外出多日的游子回到家一样。
他不紧不慢地跟踪朱珍。
跟踪也是一门学问。它需要狐狸的狡猾、骆驼的耐力、豹子的速度、黄牛的坚韧、野狼的机敏。
朱珍化了三次装,致远也化了三次,朱珍换了六辆马车、九名车夫,他也换了六辆马车、九名车夫。
朱珍的一举一动他都清清楚楚。
这全得益于千里香沿途留下的淡淡的清香。
致远远远地看见朱珍进了一扇十分平常的大门,平常得你几乎很难记住它的特征。
致远先到一百多人共用的大澡堂冲了个凉,把自己的思绪整理一下。再花几两银子买了一件整洁的衣服,又在街边的三家巷吃了一碗又热又辣的牛肉面。
直到已过了月上枝头,人约黄昏后的时候,致远才慢慢走到朱珍进去的那扇门前。
※※※
这是一个很普通很平常的房屋,跟街上其它房屋从外表看没什么两样。唯一不同的是大门虚掩,异常的静。
致远推门而入,看到的是一个又长又深的走廊,静静的没有一个人,除了门口淡淡的丝许月光,便是一片漆黑。
致远深吸了一口气,眼睛适应了黑暗之后,他才开始走。
慢慢地走。
走廊很长,仿佛没有尽头。
他的每一根神经都高度调集起来,越是平静越是无人,很可能就越危险。
走廊的尽头,是一扇紫木的大门。
门背后是什么?会不会是机关暗器?又会不会是龙潭虎穴?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致远都决心闯一闯,不仅仅是为了好奇,更是为了他所喜爱的女人。
门后面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而是一间非常非常巨大的房间,房间四周燃着无数的明火。
致远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间。大得简直可以容纳上千的马车,上万的人。
宽倘明亮,雄伟壮观。大的让人震撼。王三娘那间大房子与这比起来,就象一所幼儿室。
这么大这么亮的房间只有一张桌子,一个人,一副牌。
一个老人就坐在屋中央唯一的一张桌子前,哗哗地冼着一副牌,显得说不出的空旷诡异。
这个老人非常瘦,瘦骨嶙峋,骨瘦如柴,全身简直没有几两肉。这么瘦的一个人却有一双很大的手,稳定、干糙。这个老人长着一络花白的山羊胡,乍一看真象一只老山羊。
这可能是世上最可怕、最昂贵的老山羊了――这个老山羊就是暴风城的主人,一百零八家赌场、十三家ji院的老板,也就是萧四、朱珍的老板。
――威名远播、大名鼎鼎的胡老板。
七十二行,行行出壮元,每一行都有自己的权威。胡老板就是赌坛的权威。不管你承不承认,赌博实际上需要很高的天赋――胡老板就有这种天赋。
从十七岁出道,涉足赌坛,胡老板凭着个人独特的对赌的理解,再加上谨慎、出手凶狠,招招制敌死路,终于在三十多年前,开创了暴风城的基业。
※※※
空荡的房间里只有哗哗的冼牌声。
胡老板仿佛不知道致远已经来了,自顾自地把牌冼得脆响。他一向很沉得住气。每遇到重大事情的时候,他就要一个人冼牌,他常对部下说:“冼牌让人平静,让人思索,在发牌之前,整个世界都是你的。”
牌冼完,开始发牌。
胡老板给致远也发了一把牌:“年青人,一起来玩一把,如何?”
致远摇摇头:“我从来不赌。”
“不赌?”胡老板山羊胡一翘,不信的样子:“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博,你为什么不赌?”
致远在桌旁坐下,他也一向很沉得住气:“我从不拿人生来赌博。”
胡老板眯起眼:“好,说得好。”
致远拱手,道:“我实在是不感兴趣,否则,陪老人家玩一把又何妨。”
“如果人人都象你这样,暴风城就该关门大吉了,”胡老板叹了一口气,他又重新开始冼牌:“幸好,象你这样的人并不多。”
致远略感歉意地笑了笑:“实在是不好意思。只是人各有志,岂能相强?”
胡老板拈了拈稀疏的山羊胡:“致远?”
“正是在下。”
“银月一族后裔?”
“是的。”
“老朽终于找到你了。”胡老板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的样子:“老朽是这儿的主人,贱姓胡。”
致远点点头,他也早猜到了。
“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百闻不如一见,致远果然气宇轩昂。”胡老板感慨道:“我已经老了。”
说完,他又自嘲道:“幸好,我还能讨女人喜欢。”
一个还能讨女人喜欢的老人至少还不能算太老。其实,一个老人在血与火中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又岂是年青人所能相比的。
暴风城、效外、灵隐寺、同一时刻。
一座凉亭,亭里只有一几、两茶、一香炉,再有两个蒲团。
蒲团上席地坐着两个人,一位是温文尔雅、面色苍白的年青人,一位是鹤发鸡皮的高僧。
年青人就是胡老板手下第四号人物萧四,他正在毕恭毕敬发问:“空大师,以时辰来推断,现在胡老板和致远应该已经见面了。”
空大师就是那垂暮之年的得道高僧,他微微点点头:“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情况应当是这样。”
萧四满脸虔诚,继续发问:“胡老板为什么一定要找致远。”
空大师沉思道:“因为致远是局外人,他跟这件事一点关系也没有。”
――“因为胡老板并不能绝对相信他的手下,甚至抱括你,在这种情况下找一个与这件事毫不相干的人,更能调查情况,而不必怀疑与此事有牵连,不用担心他出卖。”
――“因为他了解情况不多,就是出卖也不会有太大的灾难性的后果。”
――“毫无疑问,论实力机智、论信誉诚信、论人品口碑,致远是最佳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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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赌也有它的好处。”
在那间巨大无比而空空荡荡的房子里,胡老板正在给致远解释他的见解:“它能够看出一个人。”
致远不解。
胡老板继续冼着一副牌,牌在他手里上下翻飞,灵活自如,他解释:“一个性格急燥的人,在赌卓上很难沉住气,而一个性格稳重的人,常能坚持到最后。”
致远承认。
“可有的时候也不一样,有的平常看着老实放心的人,一上了赌场就变得疯狂冲动,有些心机很重的人也把持不住,直到输得精光还不肯认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