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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今夕何夕第二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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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卷今夕何夕第二八节 (第2/3页)

和临同,临同的产业前文已经做了介绍,那些产业打包组成了临同矿业公司,由王志雄经营。北阳的产业除掉五星级的富源大酒店外和恒运足球俱乐部外,还有些不值一提的小玩意,这些产业并未整合于恒运房地产中,而是由张昕这个集团总裁直管。恒运有两个董事会,一个管理合资并上市的恒运房地产公司,另一个管理恒运集团,王志鹏担任着两个董事会的董事长,张昕担任着集团总裁,而合资上市的房地产公司的总裁却是由卫氏集团派来的卫安华担任的。

    就旗下产业的盈利能力而言,当然房地产公司是无可争议的老大,其次就是王志雄直管的临同矿业公司,张昕经营的富源酒店就一般了,王志鹏投入了巨资并注入了极大心血的恒运足球俱乐部最惨,连年亏损。王氏家族自王鸿永兴起,时间并不长,直系亲属也就这么几人,所以王鸿永理论上的继承人就是这么几人。王鸿永在世时担任董事长,企业也并未上市或与他人合股,家产都攥在老头子手里,王志雄和王志鹏只有经营之权。王鸿永不同于荣飞,绝不给自己的部下以股权的奖励。实际上恒运在与卫氏合资之前,还不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公司。王鸿永去世的前一年,恒运实现了与卫氏的合资。就此,恒运做了股权上的整理,将旗下的产业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做了评估。王鸿永去世前拟出了他的遗产继承方案,王氏的股权就由王志鹏、王志雄、何映红和王志敏四人分持,王志雄兄弟各40%,何映红和王志敏各10%。已经进入公司决策层担任恒运房地产公司副总很多年的张昕没有被列入继承人的行列,遗书讲明张昕和王志鹏共同继承40%,也算对张昕有个交代。这个安排中实际是对王志鹏和张昕的一种约束,王鸿永大概希望他的佳儿佳妇不离不弃地相互扶持一生吧。

    但这个分配案中对侄儿王志雄是不公道的,因为王志雄对家族的贡献远胜王志鹏,就算加上张昕参与经营的贡献也未必抵得上王志雄的功绩。至于何映红和王志敏完全是无功受禄。但家族企业就是这样,谁也不可能剥夺直系亲属在财产上的继承权。所以王志雄也不好说什么。

    恒运房地产合资后,王鸿永在病榻上做了他一生最后一个重大的决策,将侄子房地产公司总裁的职务拿掉了,换上了儿子,让侄子去临同主持家族的起家产业,运输、煤矿及林林总总一大堆。这部分产业的净资产几乎占到了家族企业的一半,听起来似乎对王志雄也没什么不公。无奈之下,王志雄让出了恒运房地产总裁的宝座,去了临同,事实证明王志雄的才能不错,他将临同的资产做了一番大力的整合,卖掉了已成鸡肋的鹏运运输,购入一座三星级的酒店,整合后的恒运矿业公司盈利能力实际上不次于恒运房地产――如果没有今年发生了矿难等一系列事件的话。

    关于“放逐”王志雄,恒运内部的人也有不同的说法,很多人认为是出于卫安华的建议,认为王志雄为人刻薄,缺少亲和力,而公司总裁必备素质之一就是对下属的亲和力。据说王鸿永曾送一本企业管理的书要侄子细读品味,这本书是讲执行力的,但很大篇幅讲领导的素质,王鸿永在书中夹了个条子,上面写了三条:你能够打开天窗说亮话,跟别人坦诚相见吗?你跟别人共事,你对别人有信心而不会非常猜疑吗?你会不会想办法去发展下属,让下属有个更高的境界,把他推到一个更理想的位置?

    这张条子确实存在,被恒运的高层所证实。列出的三问正是王志雄的短项。而王志鹏在经营上不如堂兄有远见,有决断,但长处正在于与人相处。换马或许确实来自于卫氏的要求。

    王氏家族的股权是一种大股权的管理模式,王志雄手里40%的股权并不特指恒运矿业,而是整个恒运集团中属于王氏家族的资产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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