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 庆典 (第2/3页)
快赶上龙城。”
“这你都不知道啊,图朗部落可是屹立草原上百年的大部落;”
“野牛那么凶猛,他们居然能猎到五百头,不简单啊。”
有人看出图朗底蕴,有人看出图朗强大的武力;这就是图朗的目的,想要显示富裕和武力;
图朗人算是风光一把,来使的人群顿时都有些得意洋洋。而特摩斯却是不语;
看着听到赞叹声陷入自我陶醉的族人,特摩斯心里哀叹,井底之蛙啊又一次来到龙城,特摩斯最突出的感受是,这座城已经不知道扩大多少倍,各种建筑都有,高大华丽的建筑彰显着龙城实力;
比如广场,堪比两个足球场那么多,这么多人一点都不拥挤;特摩斯还明显看到龙城普通居民,不再是赤luo上身,都穿着布衣脚上还有鞋子;身上干干净净,走在人群里特摩斯甚至有些自卑;他身上还披着兽皮,光着脚,身上散发着臭气,所过之处人们纷纷避走;这种景象令他难堪,但更多的是惊叹龙城转变;
文明,短短时间里龙城居然自有一套文明;街道上干干净净,没有像在西方小镇看到那么混乱;行走的人群井然有序,来去都在各自道路上行走,马车等众多,也是顺服的行在特有车道上;
马车这东西早在中部联盟中流传,但由于马车龙城都缺,所以并未外传;而且轮子这东西对印第安人来说太深奥,他们更本不会造,更是闻所未闻。
这座城市生机盎然,比特摩斯见过的所有城都有特点都具震撼力;西方多为小城邦,这么大的城市只有寥寥几个,所以特摩斯当然在美洲看不到大城市;这也是穆尼当初想要投靠的原因,这座城市是在太大,且欣欣向上,潜力不可估测;
典礼开始,首先是祭拜天地,这与印第安人信仰并不冲突,且合乎华人的思想。
刘铭身穿王袍,明黄色的袍子,是大明来的巧匠用大明最好的云锦制作,华丽异常。其上绣的四抓金龙威风凛凛;头戴珠宝皇冠,刘铭一脸庄重的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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