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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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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九章 宪法 (第2/3页)

族掌权,普通民众只能作为下层,无法决策;作为新教徒的穆尼渴望自由,渴望民主,他的思想在这部法律中作为主要根源;

    但刘铭没有打扰其述说,只是认真的听着;

    “基本原则第一条,三权分立――国家权力分为三部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部分权力相互之间保持独立。在理论上,三权是完全平等,并且互相制衡。每种权力都有限制另外两种权力滥用的职能。这是我与诸位学者经过讨论总结的;这部宪法也可说来自于三权分立学说;”

    对此刘铭一喜,这部法律实在超乎他想象,也超越时代;三权分立具体到做法上,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力分属三个地位相等的不同政府机构,由三者互相制衡。是后世世界上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民主政治思想。

    最早由17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学家洛克提出的两权分立行政、立法,用以巩固当时英国的资产阶级**成果,可以称之为脱胎于英国宪法。后来该学说不断传播,并被法国著名人物孟德斯鸠诠释为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形式,解决了在该种政治制度下可能出现的部分问题。

    穆尼略微停顿,等刘铭慢慢消化,然而见刘铭一脸原来如此的态度,大为惊奇,冒昧的问道:“陛下听得懂?”

    刘铭却是神秘一笑,这玩意在现代早不新鲜了,全世界的国家差不多都是这样的结构,中国也是,只是还不彻底而已;

    刘铭回到道:“分权的目的在于避免**者的产生。世界上君主以至地方官员均集立法、执法、司法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譬如立法、运用税款的权力掌握在代表人民意愿的议会中,司法权的独立在于防止执法机构滥权;这是社会国家稳定之根源,国家强大之基础;”

    穆尼听了大有知己之感,高兴道:“陛下如能用这部法律,一定能强盛国家”刘铭却不语,事情哪能这么简单,这里未开化人多数,要想推行法律却需要付出更大艰辛;

    穆尼接着道:“第二个原则是宪法至上――宪法以及会议通过的法律的效力高于其他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陛下您这里也有议会,但未曾起到作用;将其变为立法机构将大大推动这里发展;宪法至上将带了一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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