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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九八章,不怕四国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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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九八章,不怕四国威胁 (第2/3页)

,首先向中国新军和清国人民道歉,由日本政府的首相和军队的最高将领亲自前来,在奉天,在天津,举行谢罪和道歉的隆重仪式。之后,日本首相到清国的上海市,到被日本第一特混舰队以及登陆部队祸害的所有清国人民的坟墓上磕头谢罪。献上花圈儿,花篮,并且,成为定制,以后,每年的一定时间,都派遣政府要员到上海来祭拜。不得出违误。第二,日本立刻解除一切军事武装,遣返所有的军事人员,表达出足够的诚意,只允许保留两千名警察部队,三千名沿海地带的巡逻队,解散海军,并将之全部的船只,人员,物资,转交给中国新军控制。将目前还滞留在日本的第三国武装人员驱逐出境,将现有的坦克,飞机,雷达等先进武器,转由中国新军控制,第三,日本承认中国新军在日本国内拥有特殊的权利和地位。负有指导责任,日本在内政外交上,在军事上,在经济上,要和中国新军保持高度的一致,实行亲密地合作。日本不得未经中国新军同意,就做出任何独立地政治举措和宪法解释。日本要修改宪法,公开将中国新军的领导地位写进头条。第四,日本允许九州岛屿和四国岛屿以及相关的地区,实行公民自决,然后建立起符合各岛屿人民意愿的政府,其合法的权益,日本政府不得干涉。更不得以军事威胁和政治渗透等方式,进行颠覆之实际。第四,将原属于清国的领土,如台湾,澎湖列岛等即刻归还清国政府,同时,作为补偿,将对马岛屿,壹歧岛屿,以及大隈岛屿以南的全部岛屿链,包括奄美群岛,冲绳群岛,吐噶喇列岛,一共八十余数目的岛屿,统统地转交给中国新军。第五,赔款,日本必须向中国新军赔偿损失,计有军费开支十万万两白银,向朝鲜国赔偿军费和民间的损失一万万两白银。第六,日本提交有战争罪犯责任的人员,交由中国新军进行审判和处理。

    这个新的条款,不仅迅速地发给了日本,也发给了天津城里焦急地等待着的列强公使团。

    “诸位,这就是我们中国新军对于各国调停活动赞同的前提条件,如果列强能够帮助我们使日本政府翻然悔悟,修改其野蛮的侵略政策,向中国新军和血肉联系的清国人民表达出应有的诚意,则我中国新军对于日本政府的更生建树,取得维持的资格条件,并不加以拒绝。”

    政委说得明白,如果日本不答应这个条件,则列强尽可以调停,但是,日本没有“更生建树”,继续活下来的资格!

    列强的公使看了文件条款,不禁大哗。

    美国公使:“这不是让日本举国投降吗?”

    英国公使:“这严重地挑战了一个独立国家的底线,别说日本,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同意的。”

    德国公使:“这哪里是停战谈判的条款,分明就是要灭亡日本的圈套,一旦日本这样做了,他就彻底地灭亡了。”

    法国公使:“这条件太拽了!可惜,赵政委啊,我得提醒您,这样做,是不符合中国人一贯的和平友爱的儒家精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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